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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湖县:“业务讲坛” 锻造“纪法皆通”纪检监察干部

    依法办理渎职犯罪案件,取得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是监察体制改革后纪检监察机关必须面对的重要课题。近日,建湖县纪委监委八月份业务讲坛如期开讲,第三纪检监察室副主任、县检察院原反渎局局长薛明为大家讲授了《渎职案件的法律适用》一课,委机关及派驻纪检监察机构60多名纪检干部聆听了授课。

    该委第四纪检监察室科员蒋宗佑表示:“薛明同志与我们交流了渎职案件办理的法律适用,主要从渎职罪的主体的认定、客观表现、共同犯罪的认定和处理等方面解读了司法解释的内涵,同时结合自己的办案心得提出了贯彻落实的意见建议,对我们调查渎职违法犯罪案件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近年来,建湖县纪委监委坚持举办业务讲坛,将教育培训与监察体制改革后纪委监委的工作职责有机结合,有力推动了“纪法衔接”、“法法衔接”,切实增强了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理论水平、业务素养和履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