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湖区“四个一”淬炼巡察铁军
亭湖区把巡察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延伸的重要举措,巡察是一项政治工作,巡察干部更要讲政治,守规矩。为此,亭湖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积极探索开展了对巡察干部实行全流程闭环监督管理的“四个一”工作模式,用讲政治淬炼巡察铁军。
签订一份承诺书,开展巡察工作前,巡察组与每位成员都签订“保密承诺书”,将党对巡察工作的具体要求和行为规范以“入心入脑”的形式传达给所有巡察组成员,使大家牢固树立政治意识、规矩意识,坚决做到打铁必须自身硬,争做合格“打铁人”。
成立一个党支部,驻点过程中,坚持“巡察工作开展到哪儿,党组织就建在哪儿”,把临时党支部建立在巡察第一线,充分发挥党支部在巡察工作中的战斗堡垒和攻坚克难作用。发挥每名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使巡察组成员在党旗的引领下发挥忘我奉献的精神,全力完成巡察工作任务。
签订一份协议书,巡察结束前,签订巡察工作涉密材料“零持有”协议,确保应交必交,严防失密泄密。将在巡察期间所有涉密资料含复印件、电子版移交相关职能部门,做到失涉密材料“零持有”,如违反规定导致失泄密情况发生,则承担相应责任。
出具一份鉴定书,巡察结束后,出具巡察干部履责鉴定和勤廉鉴定,无缝隙地严管厚爱。加强对巡察人才库的动态管理,所有参加巡察的人员在离岗时,都要进行严格的履责鉴定和勤廉鉴定,并存入巡察人员所在单位的档案。加强对巡察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不断提升巡察质效。(顾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