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县:“小清单”发挥大作用
“‘小清单’真是发挥了大作用,我们村组干部照单操作,权力运行更加规范;群众按图索骥,办事更加便捷。”日前,笔者在射阳县临海镇八大家居委会采访,党总支书记吕胜祥指着村务公开栏兴奋地说。
吕胜祥所说的“小清单”是射阳县推行的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射阳县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从产生到运行再到日益完善,仅半年多时间,就取得了显著成效。
“小清单”在形势与现实碰撞中产生
今年年初,有两份材料几乎是同时放到了射阳县委主要负责同志的案头,一份是中央“一号文件”,一份是县纪委监委的案件分析报告。中央“一号文件”为“乡村振兴”战略勾画了蓝图,而县纪委监委的案件分析报告则暴露出与“乡村振兴”格格不入的现实问题:“2017年全县共查处村居书记、主任和会计即农村‘三大员’违纪案件127起,占全县案件总数的32%;党政纪处分101人,占全县被处理人数的33%。”
“决不能让村级‘小微权力’腐败肆意蔓延,成为制约农村发展和乡村振兴的绊脚石!”射阳县果断决策,决定以中央“一号文件”关于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的要求为政策依据,在全县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从源头治理上回应群众关切。
经过多次调研论证,3月份,射阳县制定出台《关于规范村级“小微权力”的实施意见(试行)》,在全县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从村级重大决策、招投标管理、“三资”管理、涉农补贴资金发放、用工管理、救助救灾、阳光村务、基层组织管理、服务村民等9个方面厘清村级“小微权力”事项范围和实施主体,列出32条村级“小微权力”清单,按照“一个权力事项、一套工作流程、一张操作图表”要求,绘制出39张权力运行流程图,并明确界定村级干部廉政风险点和责任追究办法。
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通过科学确权、规范用权、阳光晒权、从严控权,从源头上堵塞“小官贪腐”问题发生,成了群众的“明白卡”和村居干部的“护身符”。在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推行之前,由于缺少规范流程,权力边界不明晰,有些村组干部自己也搞不清有什么权力,能够做什么事,只是凭经验办事,经常出现该干的没干好,不该干的干了一大堆,事情做了,苦吃了,群众有误解,甚至一不留神还出现违规违纪。
“按照‘小清单’规定的流程办事,大事小事都清亮,百姓明白,干部清白。”群众也从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的规范运行中感受到变化,提起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特庸镇红旗居委会居民乔宝琴赞不绝口,自从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后,村里工作越来越透明,干部办事越来越公平公正了。
大作用在规范运行中不断彰显
村级“小微权力”制度如何规范有效运行?射阳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韩步东认为:“必须做好宣传,突出监督,只有人人知晓才能监督有力。”
射阳县将9大类32条村级“小微权力”制度要求按照39张运行流程图分别印制成直观形象的图表、绘制成通俗易懂的漫画,通过《射阳日报》和射阳电视台等地方新闻媒体及射阳县纪委监委的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同步推送,向全县24万多农户逐一发放宣传册,真正做到户户皆知,村村执行,人人监督。
“我们还通过公开栏、广播、标语、漫画墙等渠道和方式宣传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力争做到宣传面最大化,宣传效果最优化。”据盘湾镇南沃村党委书记杨木林介绍,南沃村党群服务中心右侧有一条长约30米带灯光的公开栏,既有党务、村务、财务等方面公开的内容,对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进行全面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规范的制度必须通过规范的执行来体现,一切规范都来自监督。农户除了了解自身情况,还关注别人家的,发现问题就及时指出。村民范如宽没事就到公开栏看一看:“用工1个月公布一次,谁做了什么事一目了然,各项补贴、政策扶持资金使用也非常清楚,有疑问可以向村里反映,村里不处理,还可以向镇里反映。”
“清单之外无权力。”一切按照32条规定来“看图说话”、“按图办事”成为村居干部的自觉行动。“以前用工由村民小组长说了算,报账也没有规范流程,有时书记、主任对情况也不了解,存在较大漏洞。”据盘湾镇纪委书记李德介绍,南沃村过去用工较多,由于缺乏管理,虚报问题时有发生,用工效率也不高。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推行后,南沃村对照“村级用工管理事项”中“保洁员、清运员、网络员用工管理流程图”和“杂工使用管理流程图”来规范用工管理,村监委委员和村纪检委员跟踪监督,用工款直接拨付至农户“一折通”,预计该村今年用工费用不超10万元,省下来的都是村集体积累。
“小清单”伴随大作用发挥日趋完善
“各位村民代表,昨天我们村有一笔杂工支出没有按‘小清单’规定流程执行,请各位审议是否可以报支?”
“杂工支出不按‘小清单’规定流程执行怎么行?”
7月初的一天,盘湾镇中华村党总支书记潘朝斌话还没说完,在村部会议室里的村民代表便交头议论起来。
可是当潘朝斌讲清事情原委后,村民代表竟一致同意报支这笔杂工。原来,受台风影响,中华村境内的一条大坝被雨水冲垮,情况紧急。如果按村级“小微权力”制度规定流程来执行,要经过村民小组申报、村两委集体审核和村主任审批,在村监委的监督下实施,还要报镇农经中心备案,整个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事发突然,须紧急处置,在现场的潘朝斌和村主任郑玉华一商量,决定特事特办,立即叫来挖掘机抢修大坝。
中华村没有按村级“小微权力”制度规定流程支出杂工引起射阳县纪委领导的高度重视,县纪委当即进行专题会办,研究如何完善制度设计。射阳县在村级“小微权力”制度中加设了不可预料的突发事件处置流程,弥补了制度的漏洞和缺陷。
村级“小微权力”制度从制度层面强化了基层监督机制,为新形势下乡村治理和乡村振兴夯实基层基础、指明方向。但是制度的设计并非“一劳永逸”,需要结合实际不断更新完善。前不久,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蒋卓庆在射阳县调研期间对该县推行村级“小微权力”制度给予肯定,同时指出要在简单、便于操作上多做文章。射阳县化繁就简,通过建立操作规范、引入多方监督、加强跟踪问效等一系列配套制度和举措,进一步健全完善村级“小微权力”运行机制,保障村级“小微权力”制度规范运行。
“如今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已在我县全面推行,不仅有力地巩固和发展了党在基层的群众基础,也提升了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农村治理水平,干部与群众的联系日益紧密,党的群众路线越来越深入人心。”射阳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胡国良表示,该县将从打造乡村治理新模式、助力乡村振兴新发展的政治高度,继续紧盯村组干部这一掌握村级“小微权力”的主体,围绕惠农补贴、集体资产管理、土地征收等腐败易发、频发的重点领域,为村级“小微权力”构筑“防火墙”,套上“紧箍咒”,真正让村级“小微权力”回归本位,不再任性。(王克玉 陈茜 陈玉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