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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告黑状”者亮剑出招

    被称为“皇上”“处长”,把持基层政权、操纵选举、非法敛财……随着扫黑除恶典型案例披露,村干部涉黑涉恶案件越来越多,打击“村霸”、整顿基层党组织,严防黑恶势力侵蚀基层政权显得格外重要(2018年9月29日《新华网》)。
  当前,黑恶犯罪手段不断翻新,打击难度不断增加,特别是部分农村地区,一些黑恶霸痞分子和宗族恶势力通过霸选、骗选、贿选等方式,干扰农村基层选举,把持基层政权,侵占集体财产,侵害群众利益、欺压残害百姓,称霸一方、为非作歹,如近年曝光的“万岁支书”张健国、“最牛”村主任孟玲芬等,都是横行乡里鱼肉百姓的黑恶村干部的代表性人物。
    据权威媒体报道:在当前查处的基层违纪违法案件中,村官占据了案件数量的70%以上,由村官腐败引发的群众信访已占农村信访总量的50%以上。十八大以来的5年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处分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27.8万人。
    这些村官如此胆大妄为沦为“黑村官”,最根本原因在于权力集中,监督薄弱。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基层农村组织管理权限的增大,土地、森林、水利、资金等生产要素的开发利用权,相当一部分掌握在村干部手中,而决定权集中在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等少数人身上,甚至在很多村,书记、主任“一肩挑”,集党务、管理权和财权于一身,架空了村民的决策权和监督权。同时,大多数村民自治意识和法制观念相对淡漠,难以组织起来集体监督村干部的日常工作。而且,由于自上而下内外协同的基层监督体系不完善,“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在村官监督方面同样存在。 由于监督约束机制的缺失,村干部的权力制约机制薄弱,使得村干部权力的行使处于自由状态。在不少地方的村官俨然成为一个“地头蛇”式的“土皇帝”、“山寨王”、“村霸王”,权倾一时,权倾一方。一些村干部手中握有一村的财、物等大权,搞“一言堂”、“家长制”,大小事务全由其说了算;为谋取私利方便不让群众了解村务、政务和财务,一律暗箱操作,使村务公开、民主议事等民主管理流于了形式;有的觉得自己高人一等,是“一方诸侯”,“我的地盘我做主”,搞特权,“唯我独尊”,将个人利益凌驾于集体利益之上。 “苍蝇”虽小,危害不小;“蝇贪”成群,其害如“虎”。
   这些“苍蝇”虽然职位不高, 但工作在农村业务经营的第一线,并在一定范围内代替政府行使国家的管理职权,是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具体组织者、实施者、带头人,其权力不可小觑,危害性不可低估。这些发生在广大农民群众眼皮底下黑恶行为和腐败,不仅严重影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而且破坏了干群关系,损害了党和政府在农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影响了农村的社会稳定和政治安定,使老百姓深恶痛绝,一些地方甚至由此引发了群体性事体。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今年1月,党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其中就提及,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要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扫除基层党组织中的黑恶势力要严把村官队伍的入口,切实通过民主选举把党性强、作风硬,敢于同黑恶势力斗争的党员和群众选出来当村支书或村主任,不给黑恶势力染指村级组织的空间。要加强村民的法治观念教育,建立健全农村村务、财务等各项管理制度,延伸和强化对村官的管理监督。要加大打黑除恶力度,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 将霸痞势力消灭在萌芽状态,对已占据村负责人位子的黑恶势力决不姑息纵容,坚决依法严惩,让其无藏身处无立足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