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县建立巡访员制度强化村级权力监督
建湖县纪委监委一直将惩治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作为工作的发力点,坚持制度创新,着力解决村级监督力量单薄、监督存在盲点、监督质效不高的问题,探索建立向村(居)派驻纪监巡访员制度,通过“巡视+访谈”的方式,规范村(居)权力运行,深挖问题线索,将巡访打造成具有特色的“村级巡察”。
规范选拔标准,夯实履职基础。在镇(街道)机关在编人员中,选拔大专以上学历、中共党员(党龄3年以上)、45周岁以下的优秀中层干部担任巡访员。按照个人报名、资格预审、推荐考察、党委会研究及公示等程序选定具体人员,以“假如我当巡访员”为主题,组织进行公开演讲,最后由党委会研究确定任职人选,确认后由镇级党委发放聘书,并由镇级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谈话送任。
明确工作重点,实行精准巡访。纪监巡访员坚持每周到村走访一次,每月走访群众不少于3户。每次巡访前,镇级纪(工)委都会对各位巡访员挂钩的村(居)进行梳理,制作巡访交办单,让巡访员“带单下巡”。在巡访过程中,巡访员通过听工作汇报、看工作留痕、查履责程序的方式,当好参谋助手,加强廉政风险提示;通过巡访老党员老干部、重点信访对象、困难群众,帮助化解矛盾,协助解决实际问题,确保巡访不走形式。巡访结束后,巡访员向镇级纪(工)委汇报村(居)重要拟报备事项、巡视巡察交办问题督办情况、村(居)党员干部违纪违规情况,同时提交巡访交办单和履责工作表,做到汇报不隐瞒、履职全留痕。
严格考核奖惩,倒逼主体履责。在各镇(街道)专门成立巡访员办公室,负责巡访工作的指导和巡访员的监督管理。要求各镇(街道)设立巡访员工作群,每月召开一次专题汇报会。实行书面履责月度汇报制度。采取测评、座谈、评比等方式,每半年对巡访员考核1次。每年年底,对认真履责、实绩突出、基层干群公认度高的巡访员进行表彰奖励,区授予“优秀巡访员”称号,优先向县推荐为年度综合先进个人,优先推荐提拔重用。对工作不认真、态度不积极、履责不到位的巡访员及时调整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