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秋节将至,为持续正风肃纪,强化警示教育,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9月15日18时50分,山西省纪委监委官方网站曝光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具体如下:
忻州市工商局开发区分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怀忠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7年春节期间,李怀忠先后违规收受3名管理和服务对象赠送的高档烟酒、购物卡等礼品,价值共计5900余元。2018年7月,李怀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晋城市城区住建局副局长成立明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2015年至2017年12月,成立明借春节、中秋节之机,先后多次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的香烟、纪念币、购物卡等礼品,价值共计6000余元。此外,成立明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4月,成立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临汾市尧都区法院尧庙法庭原副庭长陈琦辉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8年春节前夕,陈琦辉违规收受其主审案件当事人律师亢某赠送的1万元现金;违规收受他人赠送的2张超市购物卡,价值共计1500元。2018年4月,陈琦辉受到开除党籍、撤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吕梁市交城县第五中学校长王士嵩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7年春节、中秋节期间,王士嵩先后两次违规收受书店老板王某赠送的香烟等礼品,价值共计1000余元。此外,王士嵩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7月,王士嵩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运城市环保局盐湖分局环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侯彩霞违规收受购物卡问题。2016年春节、中秋节期间,侯彩霞先后两次违规收受他人赠送的超市购物卡,共计2000元。2018年4月,侯彩霞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张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