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打好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系列组合拳
今年以来,阜宁县成立县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以“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为有力抓手,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打好系列组合拳,努力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一是以“知责”铸魂,提高政治自觉。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没有清晰的责任意识,就不会有坚定的行动。阜宁县委在中心组学习和庙湾大讲堂活动中,邀请中央纪检监察报原社长李本刚对全县所有科级以上干部1000多人,开展主体责任专题讲座,从主体责任的提出背景、落实主体责任的依据、如何落实主体责任等方面作辅导。邀请市纪委常委张国锋同志专题解读新条例。通过培训,进一步明确履责方向,深刻认识党组织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主体、书记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的责任,既要强化党组织的责任,又要切实落实领导干部个人的责任,做到党组织“不松手”、党组织书记“不甩手”、党组成员“不缩手”。
二是以“压责”强基,抓好任务落实。县委十四届五次、六次全会,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工作。扎实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出台《实施意见》,制定《任务分解表》,切实做到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确保将压力层层传导下去。将履行“一岗双责”情况作为领导班子考核、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健全履责报告制度,明确县委常委会每半年听取一次县委常委、副县长以及各镇区(街道、社区)党委书记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因岗制宜制定主体责任季度清单,保障履责有章可循。将落实主体责任各项任务细化为“看得见、摸得着、抓得住”的具体工作,推动县人大、政府、政协,县法院、检察院和各镇区(街道、社区)各单位落实主体责任。
三是以“问责”亮剑,提升工作实效。开展半年度主体责任专项督查,重点围绕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对照责任清单的履责情况,履责纪实情况、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实践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谈话情况等内容开展,突出主体责任的日常落实、反馈问题的整改成效和苗头倾向的抓早抓小。质询倒逼履责。对履责不力的党组织书记,县委开展主体责任专项质询评议等活动。通过质询、反面典型通报曝光等措施,进一步强化履责意识。县委书记带头约谈下一级党政负责人,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下发通报60余份,效果显著。截止目前,运用“第一种形态”的数量达563人次,同比增加17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