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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质监局:开展常态化督查 推进履职服务到位

    盐城市质监局围绕市委“三业、两海、两绿”战略,制定贯彻落实市委七届六次全会建设的十项措施,建立常态化履职服务督查机制,推进质监系统依法履职不缺位、有责有为不推诿,确保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法定职责履行到位,服务盐城高质量发展。
    一是强化责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督查对推动工作落细落实的重要性,成立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督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明确责任部门,建立上下贯通、职责明晰、协同联动、齐抓共管、快捷高效的督查工作机制。
    二是突出问题导向。聚焦巡察反馈50个问题、思想解放大讨论反映34个问题和“履职不尽责服务不担当”专项整治排查的38个问题的整改,巡察整改期间新制定9项制度和修订完善的32项制度的执行情况,认真梳理问题线索,做到有的放矢、突出重点,切实保证督查的效果。
    三是坚持分类督查。采取常规检查、专项督查和集中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常态化督查,定期、不定期地对本部门、本单位执行工作纪律、财经纪律、服务规定和履职等情况进行常规检查;局分管领导履行“一岗双责”,根据工作计划和上级部署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结合职能,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对年度重点工作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落实情况,以及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工作纪律、廉洁纪律和服务纪律情况进行集中督查。
    四是督查常态化。常规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专项督查每季度不少于1次,集中督查全年不少于5次。对督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发现一起、处理一起、曝光一起,充分发挥警示与震慑作用。并督促发现问题的部门和单位,认真整改,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