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建湖

建湖县纪委“三项措施”力促案件查处工作

    今年以来,建湖县纪委为切实提高案件检查的办案效率,强化质量意识,严格工作制度,明确工作流程,从“领导跟踪督办、多方协调配合、阶段综合分析”三方面入手,大幅度提高了查处“两规”案件、自办案件数质量。
 
    案件跟踪督办。年初,县纪委制定了分管领导对在办案件加强跟踪、督办和指导工作职责,及时准确地把握案件查处的进展情况,严防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等现象的发生,对不能按时完成的案件启动问责机制。

    案件协调配合。对内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定期组织召开案件协调会,明确要求县纪委各个办案科室及乡镇纪委及时上报重要案件线索,每月底上报本单位查办案件工作进度以及案件的初核、立案和结案情况。对外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加强与执纪执法部门的协调配合,增强办案合力。特别注重与公安、检察、审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积极发现重要案件线索和主要证据,增强突破大案要案的能力。

    案件综合分析。每季度协调审理、宣教等科室对本期内案件发生、发展的特点、规律及趋向性、苗头性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分析,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有力依据。同时对典型案件及大要案做好案例分析,查找发生的根源及特点,为今后的案件查处提供工作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