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县聚焦重点做好述责述廉工作
近年来,建湖县纪委监委坚持将做好述责述廉工作作为创新监督机制的重要内容,通过组织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县纪委全委会述责述廉并接受评议,强化红脸出汗,推动整改落实。2016年以来,共组织12家单位进行述责述廉,督促整改问题47个。
一是精准排查问题。每次述责述廉就是一次“现场测试”,建湖县纪委监委要求述责单位及主要负责人通过发放征求意见函、召开座谈会、开展谈心谈话等方式,深入排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个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通过党委会集体研究,排列出问题清单,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监督。由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联合案管室、信访室、派驻纪检监察组,结合日常督查、巡视巡察、信访举报、案件查办、检查考核等情况,全方位梳理述责单位存在问题,为报告审核夯实基础。组织召开述前会议,要求参与述责述廉的县纪委委员、“两代表一委员”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或建议,广泛收集述责单位存在问题,为现场质询做好准备,做到“事先不通气、问题不预告”。
二是规范报告内容。提前一周下发述责述廉模板,对报告主题提出明确要求,防止跑题偏题。针对部分述责述廉报告过多谈成绩,少谈或者不谈问题与整改措施这一实际,明确要求述责述廉对象紧扣内容要求,围绕成绩、问题与做法,各用三分之一篇幅进行逐项说明,靠问题说话、靠数据支撑,严防将述责述廉当作自我表扬。要求明确报告主题,督促述责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根据年初制定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内容,围绕领导班子落实主体责任,自己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两部分进行汇报,重点报告党组织加强组织领导、推进作风建设、强化意识形态等,以及“第一责任人”牵头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支持配合纪检监察组织依法依纪开展工作、部署检查考核等情况。2018年,有2家单位因其汇报内容侧重业务工作而被勒令“回炉”。
三是做好“后半篇文章”。硬性要求整改措施必须列为述责述廉重要内容,明确要求述责单位对照排列的问题清单,既要聚焦重点人、重点事,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又要深挖问题背后的根源症结,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方向和整改措施,严禁泛泛而谈、华而不实。在送审述责述廉报告时,附送一份问题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事项、牵头领导、责任科室、承办人员、办结时限,做到措施实、路径明、责任清、保障有力。去年10月份,在县纪委监委组织的述责述廉会议上,4家现场述责述廉对象一共提出整改措施13条,均严格按照流程要求,做到细化具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