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县编办“四强化”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近年来,建湖县编办高度重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工作,从强化组织领导、责任担当、工作成效、整改落实等四个方面加以严格规范,切实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明确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切实承担起牵头抓总的主体责任。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专人,确保将中央、省市县委的决策部署、重要会议、文件精神及时传达落实到位。召开专题会议,制定工作计划、提出目标要求,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 主体责任做好组织保障。
二是强化责任担当。对照县委文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清单、负面清单和问责清单,以清单形式层层递进,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工作人员责任、失职情形和问责办法,严明纪律,强化担当。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力度,倒逼责任,夯实全面从严治党基础。
三是强化工作成效。严格执行中心组学习制度,加强党的理论学习和意识形态学习,增强“四个意识”,树立“四个自信”。主要负责同志精心挑选课题,上好廉政党课,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加强廉政修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双报告”制度,定期报告履责情况。半年开展一次述职述廉,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不断增强。
四是强化整改落实。对照省委巡视、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成立整改工作小组,对照存在问题,逐一分解到人,落实责任,强化担当抓整改。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和计划安排,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精准施策抓整改。及时报送整改情况和台账资料、汇报材料,按照整改销号管理办法进行对账销号,逐一销号整改,形成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