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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通报3起公职人员吸毒涉毒案 住建局工作人员吸毒被“双开”
作者:jw
浏览数: 3004
来源:三湘风纪
发布:2016-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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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干部本应严格自律,带头拒绝黄赌毒。然而,近年来,少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竟沦为“瘾君子”,带坏社会风气,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形象。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执纪监督问责,对吸毒涉毒违纪行为严肃查处,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日前,郴州通报了3起国家公职人员吸毒涉毒典型案件。
嘉禾县住建局市政办路灯管理所工作人员李涛吸毒案
李涛先后三次与他人或单独在嘉禾县珠泉镇某民房、县城区某宾馆客房吸食毒品,被公安机关查获,并分别处以行政拘留和行政罚款,责令接受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2016年4月,李涛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永兴县环境保护局监测站原站长贺德华、原副站长巫敏,县林业局复和林管站原站长陈永生等三人吸毒案
贺德华、巫敏和陈永生等三人在宜章县某酒店KTV包厢吸食毒品,被公安机关查获,并处以行政罚款。2016年4月,贺德华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巫敏、陈永生受到行政撤职处分。
安仁县公路管理局工作人员葛湘碧吸毒案
葛湘碧与他人先后二次在安仁县公路站办公室、某民房吸食毒品,被公安机关查获,并处以行政罚款。2016年7月,葛湘碧受到开除党籍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