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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出台《纪委监委信访举报闭环管理工作细则》

今年以来,滨海县纪委监委适应监察体制改革新常态,完善信访举报事项处置机制,出台《滨海纪委监委信访举报闭环管理工作细则》,扎牢信访举报“受理、流转反馈个关口,不断提升信访工作质效和群众满意度

实行归口登记,信访受理全覆盖对通过各种渠道收到的信访举报件,由信访室归口管理,制作信访举报件流转纸质和电子双重台账,给每一件信访举报件登记编号,统一进口、登记录入、提出拟办意见并呈报领导审批,并由信访室负责向责任部门移送分流,全程监控信访举报件运转和办理情况,实现信访举报件分流转办管理精细化。

规范工作流程,案件流转全留痕”。实施纪检监察信访件办理质效提升工程,绘制信访件办理流程图,做到“一图清”,同时,定期督查督办,以精确目标、精控流程、精管节点、精细操作为要求,明确标准、程序、要求、责任对信访举报件的办理时限、调查材料、处理意见等进行实体、程序双重审核把关,对不符合审结要求的一律退回重查或补查。

畅通信息回流查办结果全反馈在督促案件查办部门依法依规快速查清案件的同时,推行信访举报办理情况内部反馈机制,要求承办部门在信访件办结之日起3日内将调查报告反馈及化解情况等相关信息报送信访室,信访室对相关证据材料等逐件逐项进行审核,并定期抽取实名举报信访件进行电话回访。对失职渎职引发越级上访、重复上访的实行责任倒查,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