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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阳县黄沙港镇东方村运用“小微权力”清单解决群众诉求

    射阳县黄沙港镇的东方村集体有鱼塘3195亩,每年承包收入有100多万元。在2017年全县统一开展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时,有些村民对这项工作不理解,片面的认为是分田、分土地,要求把村集体的鱼塘也要确权分到农户。

     去年,该县纪委监委在全县推行了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使村级财务阳光运行,开展村务工作有章可循。该村“两委”认真学习领会,据此找到解决村民顾虑的办法,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的意见》在村里广泛宣传,并且通过细致地讲解村级“小微权力”清单的有关内容,让党员干部、村民了解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相关政策。

     该村“两委”严格按照“小微权力”清单的要求,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积极借鉴外地成功经验,经过“四议两公开”,最终拿出了产权制度改革方案。该村于去年12月份成立了“东方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对集体收益实行集体与村民净收益股份分红,集体占3成,群众占7成。去年年底,东方村每个股民得到650元分红。村民们纷纷表示村级“小微权力”清单的推行,拉近了干群关系,也让群众得到了实惠。(高文礼  张现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