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8月15日至2018年9月3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原市工商局党组进行了巡察。11月12日,市委巡察组向原市工商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深刻认识到巡察工作是对党组的整体“问诊把脉”和“政治体检”,有力地促进了全市工商和市场监管工作。切实担负起整改的主体责任,认真抓好问题整改,全力推进各项整改措施落地落实。
(一)迅速传达学习巡察意见。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后,党组当日即召开党组会议,认真传达学习《关于对市工商局党组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讨论初步整改措施,研究部署整改工作,要求动员各部门、单位全体党员干部,积极主动投入到巡察整改工作之中。
(二)及时制订整改工作方案。党组召开专题会议,成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小组,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按照分管职责作为牵头事项的直接责任人。同时,研究制定《市工商局党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把巡察反馈的意见细化分解为8个方面、55个问题,对每个问题均明确牵头负责的局领导和责任部门、单位,明确整改时间表和路线图。各部门、单位主动认领承担整改任务,每个问题的整改责任明确到部门、单位,并落实到具体个人。
(三)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到位。党组始终坚持边自查边整改、边巡察边整改、边反馈边整改。对巡察组在巡察阶段初步反馈的意见,立即部署整改落实,做到立行立改。巡察问题反馈后,党组先后召开7次党组会和党组扩大会,落实巡察整改要求,研究推进整改工作。按照“一事一案”、“一事一议”的原则,对照细化梳理的问题,逐条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期间,党组适时召开会议把控整改进展,督促各部门、单位按照要求整改落实,确保整改效果。对照整改方案落实销号制度,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四)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整改期间,党组努力通过落实巡察整改,解决问题、健全制度、改进工作,进一步提升工商和市场监管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党组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结合市委前三轮巡察发现共性问题和纪检监察派驻监督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问题产生的具体原因,修改、制定、完善了17项制度、规定和文件,努力从源头上堵住问题的漏洞。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截至目前,共计个50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关于“推动商事制度改革思想不够解放,工作没有形成“一盘棋”。‘3550’改革中牵头‘三个工作日内开办企业’整合协调不够到位,开办企业总体用时全省考核多次排名靠后”问题的整改。
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措施,创新服务方式,营造宽松便捷的营商环境。全力配合支持“一窗通办、一网通行”利企便民不见面集成改革的落实,协同政务办和相关部门,围绕 “一窗一网”中涉及商事登记的19类行业,编制办事指南和流程图,全流程做好衔接,不断优化审批流程。二是取消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环节,冠市、县(区)行政区划的无需办理前置许可的企业名称均通过网上自主申报获取,目前我市的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率、通过率均已达80%以上,超过了前期在全省试点先行的地区。三是切实担负“3个工作日内开办企业”工作牵头部门职责,加强与人民银行、税务部门沟通协调,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限。在省局2018年10月份公布数据中,我市完成了新开办企业3个工作日内完成工商登记、银行开户、办理涉税等事项目标。其中,工商登记流程全部压缩在1个工作日完成,登记用时名列全省同行业第三名。
2.关于“推进事中事后监管力度不大,部门联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未能突破,市场监管信用平台应用相对滞后”问题的整改。
一是贯彻落实省、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任务分工要求,2018年12月完成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各项制度的统一,印制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规范》。二是按照市审改办通报市各有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存在问题的文件要求,向有关部门解释“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有关规范。三是按照《国办约稿信息课题推进计划》要求,积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调查研究,进一步界定事中事后监管事权边界,形成了《关于深化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问题和建议》,向上级反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开展以来的进展情况及遇到的问题、困难和建议。四是调取并分析了2018年市场监管信息平台运行应用数据,形成了《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应用情况》,将与市政务办对接协调,举办市直部门平台应用培训,共同推进我市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应用工作。
3.关于“防范重大风险存在‘灯下黑’,2016年下属单位职工因非法集资而受刑事处罚”问题的整改。
一是在全局干部职工中开展防范重大风险教育,开展思想道德、权力运行、制度机制、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制订防控措施。二是根据相关的政策规定,该下属单位已将受刑事处罚职工辞退。以此为反面典型,举一反三在职工队伍中进行排查,对发现的一名职工有类似行为的进行约谈。同时加强对职工八小时以外的管理和工作以外的活动行为的管理,严防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4.关于“对改革转型思想准备不足,工作推进不力,对上有路径依赖,对下有惯性思维”问题的整改。
一是围绕全市“两高”目标、“三市”战略、“两海两绿”路径,主动学习上海、对标上海、接轨上海,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强化市场监管执法、拓展消费维权,全力服务“强富美高”新盐城建设。二是加强工作调研,认真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落实”、“学找补促”等活动。2018年11月、12月,党组成员按照挂钩联系单位,分别带队到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分局和相关园区、企业,走访调研,增强对下一步工作的针对性和指导性。三是加强干部政治思想工作,引导干部职工准确把握新时期市场监管定位和方向,强化大局意识,严格按照中央部署和省市安排,做好干部人事、资产装备、信息系统、人员思想等基础准备工作,确保本部门机构改革过渡期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5.关于“市本级条线示范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业务指导力度下降,工作评价机制缺失,凝聚力不足,基层工商管理职能逐步边缘化”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行业引领,大力开展“行业质效提升年”活动,加大行业先进典型选树推介力度,开展十佳行政许可窗口、十佳窗口服务标兵、十佳案件主办人、十佳新型案件等评比表彰活动,促进全系统合力奋进,勇创佳绩。二是加强对全市市场监管中的工作重点、难点、疑点、和企业、群众对市场竞争秩序、市场监管行为、消费维权等方面痛点的收集归类,进行专题研究探讨,形成解决方案,提高对基层业务工作的指导力度和水平。三是加强业务培训,2018年与省外大学联合举办竞争执法、网络监管等脱产培训班三期,组织了商事制度改革等六次专题业务培训,对县(市、区)市场业务骨干实行了轮训。全市工商、市场监管系统371干部完成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年度综合业务网络培训,市本级124名干部提前完成全市公务员网络培训。四是提请市委市政府将部分市场监管的重点任务纳入政府综合考核项目,目前市委市政府已将商标品牌培育发展目标任务纳入工业园区等级创建和服务业集聚区创建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市政府年度综合考核。
6.关于“面临新一轮机构改革,干部职工存在等待观望、消极应付情绪,缺少工作激情,影响工作质效”问题的整改。
一是专题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就机构改革工作开展专题教育、讨论交流,引导干部职工提高政治站位,认清形势要求。党组成员与分管处室、单位负责同志、中层干部与相关人员开展广泛的谈心谈话活动,掌握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二是组织开展基层市场监管部门调研活动,了解工商、质监、食药监“三合一”后机制体制运行情况和工作重点,学习借鉴基层工作融合成功经验。三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完善考核机制,注重奖励激励,激发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热情。四是深入开展“履职不尽责、服务不担当”专项整治,集中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排查整改,加强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协同,召开2次廉情对接会,1次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会,开展作风纪律督查9次,用好执纪监督“四种形态”,及时整改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7.关于“营商环境优化不力。在省工商局2017年8月24日下发的《关于江苏省市场准入、竞争和消费环境指数评价情况的通报》(苏工商办﹝2017﹞221号)中,有两项指数排名靠后”问题的整改。
一是在市场准入方面,对照“3550”改革要求,全面优化工商登记模式,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限,提升工商登记的便利化水平。在全市全面推开网上登记、网上发放电子营业执照的不见面审批登记模式。2018年1-10月份,共核发电子营业执照28371件。市工商局行政许可业务事项已实现不见面办理全覆盖,达到100%。在省市场监管局2018年10月份公布数据中,我市完成了新开办企业3个工作日内完成工商登记、银行开户、办理涉税等事项目标。其中,工商登记流程全部压缩在1个工作日完成,登记用时名列全省同行业第三名。二是在消费环境方面,推进消费环境源头治理,深入开展放心消费示范企业、放心消费示范街区(商圈)、放心消费示范行业等创建活动。发挥12315等消费者诉求受理平台作用,确保消费者诉求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目前,盐城“智慧315”平台正式上线,已有120余家大型商场、超市、公共服务企业等进驻平台,建立了高效统一的投诉处理流转机制。
8.关于“服务大局不够主动。工商大数据中心信息化、数据化集成不够,对商事主体、企业信用、消费维权等信息调研没有有效整合分析,不能及时主动为市委、市政府提供高质量的决策参考”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开展大数据应用培训,增强互联网思维,推进大数据运用。定期对接市政府办、市发改委、市统计局等单位,主动征集服务需求,及时调整数据采集、统计范围和口径,定期编制报送(推送)市场主体发展、主体监管、消费维权统计信息。二是用好江苏工商电子政务管理信息系统、江苏工商大数据分析系统和盐城“智慧315”等平台,加强数据信息集中归集、综合比对和关联分析,多维度、多方法对商事主体、企业信用、消费维权数据信息进行整合分析,提高数据信息参考价值。三是结合工商职能,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参考意见。针对全市股份公司现状,通过走访各县区重点企业、召开座谈会、到市外学习考察,形成内容翔实、操作性强的《全市股份公司高质量发展报告》和《全市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情况报告》呈市委市政府决策参考。梳理核实企业法人单位发展情况,形成《关于全市企业法人单位发展相关数据情况的报告》,采取有力措施推动法人单位发展,超额完成年初制订的高质量发展监测指标。发挥商事登记改革试点作用,针对性对企业简易注销提出可行的建议、对策,并通过市政府向国务院上报。
9.关于“牵头的集贸市场文明创建工作,在全市两次创文第三方模拟测评中,成绩排在市直部门后三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照创建标准,将大丰区幸福市场等8个集贸市场精心打造为创建示范点,典型引领。2018年9月30日召开大市区集贸市场创文观摩推进会,现场观摩3个典型市场创文经验,激励比学赶超。二是根据市创文指挥部部署,2018年11月组织各区、市有关部门开展集贸市场创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对6个创建难度大的市场,下发交办单,交办到有关区,组织有关部门联合治理,落实“一场一策”促进后进转化,压实市场主办者创建主体责任、属地监管责任和部门督查责任,促进市场管理秩序提升和环境逐步好转。三是组成专门督查组,开展高频率、多批次的督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告知市场和各区市场监管局,推动问题整改。委托第三方对大市区54个集贸市场进行创文模拟测评,在《盐阜大众报》上公布测评结果,召开专题测评通报会,奖先促后。四是建立健全测评问效、督查整改、挂钩分局联系市场、挂钩社区联点共建、保障激励、汇报沟通等创文六项机制,推进常态化、网格化、制度化创建。实行集贸市场创文“基层市场监管分局包保、区局联动、市局挂钩”的三级包保机制,协调市财政拿出260万元集贸市场创文专项补助资金下达到各区,对6次测评成绩靠前的市场包保责任人和有较大贡献人员进行奖补9.2万元。在市创文指挥部2018年8月、9月、10月测评中,集贸市场项目分别列市直19个部门的第12位、第15位、第15位,这三次测评名次与上半年相比有了提高。
10.关于“市场监管力度明显下降。被动执法现象较明显。对于集贸市场管理、微商营销、广告监管等群众关心关注的市场热点问题,执法力度不大,数次成为被告,群众获得感不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做好集贸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召开专题培训部署会议,明确抽查任务,检查程序、内容和要求。在全市按5%比例随机抽取了14户市场,随机抽取执法人员,进行匹配,按照规范的检查程序实施检查,检查结果全部录入江苏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在企业信用信息平台进行公示,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和失信联合惩戒。二是深入开展“两反三打促公平”红盾砺剑执法行动,强化广告、网络交易等重点领域监管,加大媒体广告、户外广告、网络广告抽测力度,对社交端微商、公众号、小程序组织开展定向监测,出台了《关于开展非法金融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牵头市直16个部门对非法金融广告资讯排查清理工作。加大医药、食品、金融理财、收藏投资、年货市场等领域广告监管力度,重点整治含有虚假违法内容的广告发布行为。严厉查处网络侵权假冒、刷单炒信、虚假宣传和网络传销等违法行为,立案查处互联网广告案件42件,罚没入库26.5万元。三是及时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场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落实“严管”导向,部署“打假治劣”、“打欺反霸”、“打传规直”专项执法行动,在全市组织开展“保健”市场乱象专项整治,严厉打击传销、虚假宣传、消费欺诈、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四是加强系统法制监督和业务指导,严格行政复议案件审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落实层级监督责任,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11.关于“有守摊子思想,工作节奏慢,处室上报的材料、请示的问题迟迟得不到局领导的反馈。班子成员有的对工作缺少深度研究,工作布置会上说外行话,群众议论较多;有的不接地气,很少下基层;有的调研不带问题、课题,缺少针对性”问题的整改。
一是党组成员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党组中心组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对标党员领导干部标准,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抓好自身,管好队伍,带好行风。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请示报告制度,党组成员带头严格执行制度要求,对分管处室、分管人员提请的问题做到及时反馈回应,对分管重点工作和突出问题做到及时研究会办,拿出主导意见,带头组织实施。党组适时召开党组会、局务会,根据全年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安排,对重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督查推进,确保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三是党组成员认真落实集中学习日制度,坚持到所在支部或分管处室参加政治和业务学习常态化,带头开展交流研讨,争做专业型领导干部。专门制订下发了《关于对全年重点工作督查调研的通知》,明确了阶段性工作调研重点内容。党组成员紧扣机构改革后职能转变队伍融合、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农贸市场创文等重点工作,先后到建湖、盐都、东台等地基层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督查调研,进行业务指导,征集意见建议,有效提高了行业引领实效。到滨海工业园区,盐都高新区东山精密等单位和企业听取企业服务需求,现场会办解决发展难题。
12.关于“担当意识不强。党组会议研究事项存在议而不决、跑风漏气现象。2015年以来,党组多次开会讨论研究相关历史遗留问题,但有的长期未形成明确方案。对系统内的一些歪风邪气畏之避之,缺乏正面引导和交锋,驾驶员清退实际费用超过局务会确定的金额,严重影响党组的权威性”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订并严格执行《中共盐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党组议事规则(试行)》和《盐城市工商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试行)》等议事决策制度,强化领导班子成员的责任意识,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二是强化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加强思想引领,提高政治站位,2018年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25次。三是强化党组工作谋划,落实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增强内生动力,提升领导班子成员的担当意识,主动作为,发挥党组的核心领导作用。四是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对系统内存在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违法违规行为,坚决用好“四种形态”。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加强重点事项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对驾驶员清退费用结算情况进行了全面的回头看。
13.关于“党组讨论事关本单位重大信访、集访和媒体曝光问题时,有的党组成员找借口、推责任。‘本位主义’思想明显。在处置重大资产等问题时部门利益至上。涉及多单位协同工作时,放大客观因素;内部协调推诿扯皮、各自为阵,干部职工称之为‘牵头就是磕头’”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党组自身建设,党组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严守纪律,强化履职意识,加强责任担当。二是认真对照《三定方案》,依据权责清单,全面主动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加强督查检查,落实好牵头和协同部门职责。三是增强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在处置重大资产等事项前要充分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健全完善财物处理制度,规范执行财经纪律。
14.关于“班子分工长期固化。主要领导直至巡察组进驻仍直接分管人事工作。‘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2018年9月5日党组会调整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严格执行“主要负责人四个不直接分管”的规定,班子分工调整面达100%,并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备案。城南分局、招商场分局、网监分局班子成员分工也调整到位。二是重大事项决策时,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将此作为党组书记年度述职述廉和履行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内容,每年进行书面报告。定期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15.关于“‘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不规范,重大工程、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大多以局务会代替党组会决策。面对因广告监管不到位而引发的大规模集访事件,未提交党组会讨论研究”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订并严格执行《中共盐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议事规则(试行)》和《盐城市工商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试行)》等议事决策制度,对“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集体决策的程序、 决策的执行、违反“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的责任追究进行明确。二是“五洲国际”大规模集访事件已息访,市工商局即知即改,加强广告监管的做法得到了市委相关领导的肯定。
16.关于“对群众投诉处理不及时、不到位,导致群众利益得不到及时维护。行政执法重处置、轻预防,事前不介入,事中不指导,事后不跟踪。2018年6月预付卡监管不力问题在全市机关作风建设问题通报会上被曝光”问题的整改。
一是坚持“消费者至上”维权理念,发挥“智慧315”平台作用,建立统一的消费投诉处理流转机制,畅通受理、分流、调处、回访全链条快速维权通道,实现消费投诉处结率100%、消费者满意率95%。二是开展了“向烦心的预付卡说不”的专项消费教育宣传活动。在《盐阜大众报》、《盐城晚报》等主要新闻媒介,以及盐城智慧315、鹤鸣亭消费维权监督台、盐城掌上消协微信平台共发布典型案例、消费警示(提示)25条次。2018年,市消协在盐城智慧315、鹤鸣亭消费维权监督台、盐城掌上消协微信平台共发布各类维权372条次。三是与市商务局联合开展单用途预付卡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重点查处整治美容、健身等行业未按规定限额发(售)预付卡、未按照约定提供商品和服务、虚假违法广告、不正当竞争、无照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经营者守法经营。
17.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排查问题整改落实不彻底,公房被个人长期占用等情况不少干部职工不知情,领导干部出国未全部经党组会议研究,公示知晓度不高”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订完善了全局“三重一大”事项公开制度,落实办公室、人教处等处室牵头责任,由各处室按照职责分工通过规定渠道对局务、政务、党务进行公开。二是将公有房屋使用、整改相关情况在局OA办公系统进行了公示,切实保障广大干部职工对全局重大事项的知情权。三是全面加强领导干部因公出国管理工作,作为重大事项必须经党组会议研究,出国人员、出访国家、日程安排等相关事项及时报派驻纪检监察组备案,并通过局OA办公系统公告栏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18.关于“新媒体建设滞后,没有形成多渠道、全方位的宣传格局。盐城工商电子政务网维护不到位,被省政府点名批评”问题的整改。
一是调整网站建设维保管理机制,于2018年12月17日将网站从省工商局迁移至市政府网站群,正式上线新政务网站。二是建立健全“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信息中心负责平台管理、处室负责栏目内容保障”的网站日常维护分工协作机制,明确3名工作人员分工负责网站维保工作,按照市政府办要求,做好新网站上线后的功能建构、信息更新、互动交流等工作。三是与盐阜大众报、盐城电视台、鹤鸣亭等媒体保持正常合作,用好盐城工商官方微博、盐城掌上消协、盐城直销监管等新媒体平台,形成了多渠道、全方位的宣传格局。四是对因网站管理不善被通报的两名责任人员已进行了责任追究,开展了提醒谈话。办公室加强定期督查,对网站自查整改不到位、工作不负责任、有关数据信息存在严重缺失或严重错误的,实行考核扣分、督查整改。
19.关于“思想政治工作薄弱,对改革过程中干部职工的想法、顾虑和困难了解不多,思想脉搏把握不准,引领方式方法缺少温度和高度。少数干部职工安排工作首先问有无加班费,部分驾驶员不愿晚上出车,影响执法工作的时效性”问题的整改。
一是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工作。落实各处室、各分局负责同志“一岗双责”,落实各支部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按照年初制定的机关考核意见加强绩效管理,严格执行机关各项规章制度。二是局领导加强同干部职工谈心谈话,了解情况,把握思想脉搏。三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落实绩效管理措施。严格按照公车使用规定,强化执法车辆保障,加强调度管理,提高执法工作有效性。
20.关于“党组成员原则性不强,一团和气。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自我剖析不够深刻,没有相互批评环节。个别领导干部自我批评辣味不足,以工作问题代替自我剖析。党组会议记录不规范、不严肃”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党组自身建设,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的要求,强化政治担当,带头示范作为,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二坚持落实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提升民主生活会质量的通知》要求,坚决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的锐利武器,提升民主生活会质量,公开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干部职工监督。三是挑选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性强的同志,担任党组会议专职记录人员,严肃规范记录会议情况,客观真实地反映会议的内容和全过程。
21.关于“一些党员干部心得体会上网抄袭、原文照搬。市工商局提出服务推进‘两海两绿’的十项措施,不少参与中心组学习的成员却不清楚‘两海两绿’的具体内容”问题的整改。
一是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有关文件精神,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专门出台文件落实“周五学习日”制度,认真确定内容和主题,确保切合党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方针。推动党建知识测试常态化,根据学习安排,定期就学习内容组织测试,倒逼党员干部增强学习主动性与积极性。二是加强干部学风整顿,局机关党委要求各支部以学习笔记为抓手,切实纠正党员干部学风,增强学习效果,各支部以年度考核为契机,督促帮助党小组和党员完善学习笔记,党员干部对今年以来的学习笔记进行了认真的“回头看”,查漏补缺、温故知新。三是按照年度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安排,加强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特别加强了对省、市委全会提出的“两聚一高”新实践,推进“三市”战略,践行“两海两绿”路径等决策部署相关内容的学习领会,结合工作实际,学以致用、融会贯通。2018年党组中心组学习接受巡听得到市委宣传部充分肯定,被推荐参加全市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示范点评选。
22.关于“全员学法活动未能长期坚持,队伍专业能力、专业水准提升不快”问题的整改。
一是全面深化全员学法及法制培训工作,进一步完善落实党组中心组法律法规定期学习制度,编印下发全员学法资料500余份。2018年12月,对即将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进行了专题培训。二是着力提升队伍依法行政意识能力,2018年召开专题讲座、集中培训9次,对全市工商和市场监管系统业务骨干进行培训,提升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专业技能。三是强化法制层级监督和事前指导,严格、公正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建立健全复议、应诉工作规范。2018年,共审理行政复议案件34件,已审结33件。应诉、答辩行政诉讼案件14件,无一件被法院确认违法或撤销败诉。
23.关于“部分基层党支部没有支委会记录。团组织建设‘空心化’(有团委,无团员)。党费收缴不规范,有的党支部年初收缴全年党费”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五章“组织生活”中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等有关条款的要求,根据该文件精神,完善出台我局关于“三会一课”的制度文件,进一步将强基层组织建设,要求各支部明确专人负责会议记录和相关材料的归档工作,并将在2018年底前进行一次集中检查。二是党费收缴“专人管、足额收、及时缴、定期查”的工作机制初步形成。各支部明确专人负责党费收缴工作,从2019年开始由每季度收缴党费改为每月定期收缴,收缴金额严格按标准执行,党费管理坚持专人、专户、专账,按时向全体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三是按照团市委工作部署,面对系统内没有28周岁以下非党员的客观情况,积极拓宽工作对象范畴,发挥团委组织在青年中的作用,最大程度上发挥团组织的思想阵地作用。
24.关于“对困难党员的尺度把握不严,慰问金发放上部分党员意见较大”问题的整改。
一是出台关于对困难党员、职工进行慰问的制度,严格按照该文件执行,杜绝随意改变范围和名单的情况。二是畅通投诉反映渠道,对于涉及困难党员名单的信访件从速调查核实,并将调查结果反馈给信访人。如确有徇私舞弊等情况,进行严肃问责。三是规范程序,严格审核,由各总支、支部根据实际情况,对照困难党员标准由下而上申报,机关党委会进行审核,党组研究决定并将结果向全体党员公示。
25.关于“对完不成目标任务的部门没有动真碰硬取消评先评优资格。有的工作被上级通报批评,仍然在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在干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年度考核与季度考核结果不匹配,考核机制未能‘一把尺子量到底’,挫伤了干部职工的积极性”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完不成工作任务、被上级通报批评等情况的严格在考核评优中予以“一票否决”。二是加强考核结果的运用,把年度考核与绩效评估结果作为评先评优、职务晋升、岗位交流、后备干部培养和绩效奖励的重要依据。严格执行《盐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处室及工作人员综合考核实施意见》(盐市工商〔2017〕2号),严肃工作纪律,公示考核结果,完善监督机制。三是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加强政府绩效管理和公务员平时考核的要求,不断改进和完善年度综合考核和绩效管理的方式方法,推进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26.关于“2015年至2017年,局机关共安排接待用餐、工作餐较多,花草费金额较大”问题的整改。
一是自2018年11月15日起,全面停止在办公区域、办公室租赁摆放花草行为。二是严格执行《盐城市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坚持无公函不接待,接待严格控制标准,公务接待实行一把手审批制。三是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费用报销时必须提供接待公函、接待审批单、接待清单、消费清单。
27.关于“2015年下属招商场分局以‘培训费’名义列支酒水、茶叶费用”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财经纪律的学习培训,健全机制。二是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规范财务核算,坚决杜绝类似情况的发生。三是举一反三,加强督查,提高全局工作人员执行财务规定的自觉性。
28.关于“少数领导开会、出差用执法车辆。办公用房整改、公车改革速度慢,存在‘挤牙膏式执行’现象”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完善了《机关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要求。二是严格执行执法执勤用车一把手审批制。三是机关及所属单位办公用房已全部整改到位。
29.关于“政绩观有偏差。对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存在表态快、软落实的现象;组织见效快、易出成绩的市场突击整治活动多,在市场监督和长效管理上投入精力少。领导干部缺乏亲力亲为、身体力行,述职报告、工作思路等材料假手下属,会议内容重复”问题的整改。
一是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自觉把工商、市场监管工作放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去思考、定位、谋划。增强大局观和敏锐性,发挥行业引领作用,加强组织、指导、协调和督查,确保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在工商和市场监管系统落地生根,做出成效。二是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围绕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持续优化市场准入环境、市场竞争环境和市场消费环境,不断增强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三是出台《市工商局党组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工作部署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实施方案》,党组成员带头对照问题表现,排查问题详情,制订整改措施,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改变文风会风,落实检查调研,保证决策更加对路,履职服务更具实效。
30.关于“放心消费创建满足于做材料、贴标语,解决消费热点难点问题较少”问题的整改。
一是调整盐城市放心消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待机构改革明确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后,根据职责报请市政府进行调整。二是到建湖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招商场、网监、城南三个分局进行调研,了解基层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情况及消费者热点和需求。三是将消费者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写进2018年度总结报告,向省放心消费创建办公室反映,并建议省放心办将消费者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协调统一部署解决。
31.关于“市局机关2013年以来共采购各式电脑253台,多台新购置电脑、打印机、碎纸机库存闲置,浪费现象较为严重。超范围发放工作制服”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订完善《机关办公设备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对库存闲置的电脑、打印机、碎纸机进行统筹安排,合理分配,物尽其用。二是对今后的办公设备采购按照需求执行,严格控制设备库存机动数。举一反三,提高设备的利用效率,杜绝浪费。三是严格按照标准和范围发放制服。
32.关于“下属网监分局超范围、超标准订阅报刊杂志”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近几年分局报刊征订工作回头看,罗列出所征订的报刊明细清单逐份检查。二是在确保党报党刊和业务报刊订阅的基础上,不该订的不订,可订可不订的尽量不订或少订,最大化精简报刊种类。三是完善规范报刊征订和经费管理。要求公费订阅报刊重点以党报党刊和业务报刊为主,严禁用公费订阅娱乐性、趣味性以及与本部门业务不相关的各类报刊。严禁用公费为本单位、本部门以外人员订阅报刊。严禁用公费超标准、超范围、超预算订阅报刊。严禁用公费负担个人报刊费。严格遵守有关财经制度,完善财务监督检查机制,将报刊订阅经费支出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围。
33.关于“主动进园区、进企业,现场服务较少。在集体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申报上对接沟通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主动进园区、进企业进行现场服务,针对企业在章程制订、资产重组、股权转让等环节,及时提供工商职能指导服务和法律咨询。对由市工商局权限注册登记的股份公司,延伸服务,开通远程登记程序,派专人到县(市、区)集中受理、当场核准、现场发照。2018年12月13日,到阜宁县市管局窗口现场颁发10份股份公司营业执照,全年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103户,超额完成市政府年初下达的90户目标任务,总数达402户。二是主动跟进政府重大招商引资项目,为金光循环经济产业园提供直通服务,帮助金光纤维、亚洲浆纸业和金光能源三个重大项目顺利落户。三是建立长期稳定的沟通协调机制,对盐都高新技术区进行商标品牌培育创建进行现场指导服务,扶持“秦圣”、“双菊”争创中国驰名商标。突出集体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培育,2018年全市新增地理标志商标11件,总量居全省第二位。
34.关于“领导班子对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意识不强,窗口服务有卡点,作风建设问题曝光频次较高,被动应付”问题的整改。
一是认真落实《盐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切实加强全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行政许可窗口作风建设的通知》(盐市工商[2018]6号)文件,统一思想认识,敲响警示钟。联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全系统行政许可窗口进行督查,对具体问题形成通报。二是加强行政许可窗口队伍建设,做到依法规范、快捷高效、优质服务的高度统一。2018年10月27日,利用周六时间举办了全市工商和市场监管系统商事登记业务培训班,从法治思维、依法行政、履职风险、司法实务等方面作了剖析讲解,并现场解答了九个方面的基层履职疑难问题,有效地提升了全市工商登记窗口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三是加强行政许可窗口标准化建设,围绕服务态度、服务语言、服务行为、服务效能、服务设施、服务纪律、服务监督等七个方面的规范要求,认真梳理、完善和细化,形成详细、实用的服务规范和工作机制,提高服务效能。四是突出以“市场主体、服务对象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作为衡量各级窗口作风建设成效的重要标准,组织评选全市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十佳行政许可窗口”、“十佳服务标兵”,树立先进典型,弘扬正能量,营造浓厚的争先创优工作氛围。
35.关于“责任意识不强。对监管服务对象的情况不熟悉、底数不清楚。对僵尸企业、个体工商户清理不到位,影响到群众经济社会活动”问题的整改。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增强为企业服务意识。探索破解注册登记“形式审查”、“登管分离”、“随机抽查”等制度设定造成的对监管服务对象的情况不熟悉、底数不清楚难题。二是贯彻落实市政府在全市经济技术园区开展僵尸企业清理工作的部署要求,统计分析了全市各地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进展情况,向市政府、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分别汇报和报送了《全市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基本情况》。
三是加强部门协作,积极与税务等部门协调,沟通对接,信息共享,2018年引导企业注销21824户、吊销企业2335户。
36.关于“日常管理乏力,少数工作人员有的无故缺勤,有的‘小病大养’,有的在岗不在状态。派驻纪检监察组2018年多次查到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人员工作时间不在岗”问题的整改。
一是在集体学习中强化宗旨意识教育,引导全局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服务群众的使命感与自觉性。深化“法纪教育学习月”成果,继续组织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党纪国法,注重加强对工作纪律的学习宣传,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做到心存戒惧、心有敬畏。二是2018下半年以来,针对日常上下班纪律和工作状态情况,先后3次组织专项检查,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通报相关处室和个人。三是落实“一岗双责”,对于无故缺勤、“小病大养”或者有其他违反工作纪律问题的人员,由分管领导对其进行提醒谈话,督促整改。
37.关于“局领导班子有怕疼护短心态,对出现的问题遮遮掩掩,违纪违规问题公开通报、举一反三不够,相关整改措施未能及时落实。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力,信访件的调查不深入,处理上避重就轻,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干部群众反映较多”问题的整改。
一是认真组织好党组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定期廉情分析对接会,进一步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增强履行“一岗双责”的意识和本领。二用好监督执纪的“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让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2018年以来,已对7名同志进行了提醒谈话。三是做好廉政风险点防控与整改工作,按职责职能排查各类风险点,进行自查自纠,即知即改。对于出现问题的环节重点关注,重点检查,整改措施逐条过关,确保整改效果。四是针对2018年下半年以来未接到信访件的情况,做好处室人员的培训工作,要求秉公做好信访件核查工作,严格执行相关纪律,杜绝“人情案”、“关系案”,提升调查核实水平,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
38.关于“2015年至2017年,市工商局及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存在发放除工资及考核奖以外的津补贴,以‘理论调研成果评审费’、‘工商法规百场专题讲课费’等名义,发放评审费、讲课费等现象。2018年春节,市局仍然循惯例超范围慰问相关人员”问题的整改。
一是增强财经法纪观念,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坚持常抓不懈。修订机关经费支出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努力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二是对津补贴发放、评审费、讲课费进行回头看,举一反三,严格执行津补贴政策,一律不得超标准、超范围发放补贴,不得以评审费、讲课费、课题攻关费等名义发放补贴,不得以工会、学会、协会等变通途径发放资金福利。三是制定出台《市工商局干部职工慰问办法》,从制度层面规范全局干部职工慰问工作,把对干部职工的严格要求与热情关爱落到实处。
39.关于“廉政风险防控意识不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传导不力,执行不到位。自2015年体制改革以来没有系统修订完善管理制度,有的制度与现行规定相脱节。市场监管、内部管理、消费维权等关键部位和环节的风险防控、跟踪监管有缺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层抓一层,层层抓落实,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带头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分管工作,确保权力运行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就跟进落实到哪里。二是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对于与现实情况脱节、或与其他规定相违背的,积极组织修订。三是动态监管权力运行全过程,紧盯重点岗位、重点人、重点事,严肃处理2018年6月消费维权领域群众反响较为突出的“预付卡”问题,出台制度文件5份,根据有关规定问责6人次。
40.关于“内部控制措施不严,资产定期盘点制度未落实。招商场分局以付款单位为‘客户’的发票列支‘酒水’、‘餐费’等费用”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相关单位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和财务人员进行财务制度和财务知识的学习。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学习票据报销的相关规定和纪律,完善财务制度,严肃财经纪律,对原始凭证审核严谨、细致,不合规的票据一律不予报销。该单位自2016年后就已经没有上述情况的发生。二是加强对下属单位的跟踪审计,杜绝各类规避检查、监督行为。
41.关于“2015年以来,局机关食堂亏耗”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成本控制,改进管理方式,对机关食堂亏耗问题进行了专项清查。二是加强日常管理,降低套餐标准,加大采购把关,精准计算就餐人员和菜品,保证质量,切实遏制局机关食堂因接待任务大幅度减少,导致运营亏损增大的势头。
42.关于“市工商局未制定系统内招投标采购制度,对下属单位招标采购工作缺少有效监管,内部招标采购随意性较大,有些工程项目多年由固定单位和个人施工”问题的整改。
一是专门制订了《盐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招标采购制度》,指导、监督下属单位规范招标采购行为。二是2018年来对9个招标采购项目,均严格执行《盐城市市级政府集中采购管理办法》、《盐城市市级政府分散采购管理办法》,按照招投标规范程序进行。
43.关于“违规在下属单位盐城招商场有限公司列支庭院绿化建设费用,在下属干部培训中心列支费用”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开展财经法规学习,完善财务制度,严肃财经纪律,坚决杜绝违规到下属单位列支费用行为。二是结合专项审计监督,全面深入排查,健全财经纪律,强化纪律意识,杜绝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三是2018年11月8日盐城招商场整体划归市国投集团,在招商场列支庭院绿化维护费用已纠正。终止局机关与庭院绿化维保单位的协作关系,庭院绿化维保工作纳入办公室日常管理,不再由下属单位承办。四是已将机关庭院绿化维保纳入下一期机关物业服务招标范围。
44.关于“招商场分局部分收支款项挂往来科目核算。网监分局存在差旅费超标报支问题”问题的整改。
一加强对下属单位执行财经纪律指导和督查,严格财务规范,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和费用报支规定,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杜绝超范围、超标准报销行为。二是2018年12月20日招商场分局已对收支款项挂往来科目核算进行了更正。网监分局对相关同志2016年超标准报支的288元交通费已追缴上缴财务。
45.关于“人民路工商所等办公楼拆迁补偿款未及时上缴国库,且未记入单位法定账户”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学习财经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规定,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及时足额解交各类非税收入,确保不截留、不坐支。进一步修改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着重修改完善机关、社团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规定,完善资金(非税收缴)管理办法。二是2016年7月,人民路工商所等办公楼拆迁补偿款已上缴国库。
46.关于“支出部分政策依据不足,补贴开发区分局的创卫资金大多用于发放奖金津贴、工作餐等”问题的整改。
一是在全局重申财经纪律,严格执行财务规定,完善财务制度,加强对所属单位的财务审计检查。二是补贴开发区分局的创卫资金是2014年1月工商系统垂直管理体制下补贴开发区分局创卫经费不足,明确创卫专用。2015年,工商系统管理体制调整为地方分级管理,我局已将此项巡察反馈的意见通报给市开发区综合执法局。
47.关于“淘汰的电子设备库存分散,管理混乱”问题的整改。
一是已安排专门人员将淘汰的电子设备收集集中存放,建立设备存放台账。二是对废弃电子产品在履行固定资产处置程序的情况下,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条例》规定进行处置。
48.关于“城南分局、网监分局购入的固定资产入账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相关人员教育培训,从法律知识、财会制度等方面进行业务技能技能培训,增强工作责任心,对新购入的固定资产,发票支出的同时记入固定资产帐目,杜绝固定资产管理漏洞。二是城南分局在2018年11月下旬,对分局负责固定资产工作的同志进行了工作提醒,规范了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网监分局清查相关财务账册,对发现的存在问题(2017年8月18日购置固定资产在2018年1月入账),对照规定,立即整改规范。
49.关于“罚没财物未按相关规定实现统一管理,未设立专门场所存放,管理较为混乱。罚没财物的行政处罚程序不规范,未出具罚没财物专用收据,相关卷宗要件不全”问题的整改。
一是遵循统一管理、公开透明、查处分离、科学环保的原则,进一步制订完善《盐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罚没暂扣物品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暂扣、罚没、无主财物管理制度。二是完善暂扣、罚没、无主财物入库交接手续,办公室落实专人专库管理,严格执行暂扣、罚没、无主财物保管制度。加强对暂扣、罚没财物专用收据的管理,指定专人负责暂扣、罚没财物专用收据的领取、发放和使用,建立健全发放、使用、缴销制度,保证账、款、物相符。三是除依法应当予以销毁的罚没财物外,对于依法没收的非法财物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50.关于“对照市委前三轮发现的共性问题,市工商局存在组织不严密,排查不细致,整改不到位等问题。对照共性问题清单,市工商局还存在担当意识不够,核心作用减弱,纪律规矩意识不强,履职尽责不到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执行不严,财务管理不规范,廉洁风险防控不力等问题,没有完全整改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按照市委第一巡察组的要求,党组坚决落实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结合上述共性问题在本次巡察中的具体表现,着力对照排查,严格对标找差,查漏补缺,举一反三,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确保整改真到位、全到位,努力营造工商部门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二是持续强化法纪教育,继续深化市纪委、监委组织的“法纪教育学习月”活动成果,推动法纪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立健全内部监管制度,继续排查廉政风险点,强化对于重点人、重点事的监督力度,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三是认真组织落实市纪委监委“清风”行动部署,开展作风建设自查自纠活动,积极开展“规范津贴补贴发放”问题整改,退缴2013年1月以来170名现有在职人员通信套餐费84.3万元;清理公职人员职称、职业资格挂靠企业取酬行为,1人次退缴3.2万元;开展宕欠公款专项清理工作,逐一进行梳理核对登记,分类研究处理,宕欠公款清理到位。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共有5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含基本完成的问题),仍需深化整改。
1.关于“三定方案落实不力,存在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干部职务未按照三定方案重新任命”问题的整改。
一是按照《盐城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建立机构编制问题台账完善整改机制的通知》要求,向组织、编办、人社部门汇报因垂管体制改革造成的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通过自然减员、只减不增等办法进行逐步消化。二是向组织、编办、人社部门请示沟通,通过机构改革统筹处理好超职数配备干部和干部职务任命等问题。
2.关于“干部选拔上,群众反映照顾机关综合处室多,关注基层、业务部门少;论资排辈多,关注青年、专业干部少,干部年龄结构老化严重,队伍出现断层空档现象。轮岗交流不充分,多名同志在同一岗位20多年”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坚决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落实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去。选拔任用干部,要统筹兼顾全局,重点关注基层一线监管服务的业务部门。二是加强年轻干部的培养,积极与编办、人社部门沟通协调,加大公务员招录和军转安置的力度,引进专业人才,优化干部人员结构,充分保障干部队伍和市场监管事业的延续性。2018年新招录公务员3名,安置转业干部4人。三是根据市委《关于做好市级机关中层干部交流工作的通知》(盐发〔2017〕11号)要求,2017年对9名、2018年对2名中层干部进行轮岗交流。结合机构改革,将加强对全体干部职工的轮岗交流工作,特别是重点、热点、高风险岗位,定期进行交流。
3.关于“混编混岗严重,下属三个事业单位负责人均由公务员兼任。局机关有多名公务员挂靠消协等社会团体。招商场管委会有17名公务员在招商场有限公司兼职”问题的整改。
一是向组织、编办、人社、民政等部门汇报,请求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政策指导。加大事业编制人员领导干部培养,结合机构改革,解决人员混编混岗状况。二是对于消协、工商学会等履行工商条线职能的社会团体,针对有机构,没有专职人员的实际情况,积极向编办、民政部门协调,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在机构改革中统筹解决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等问题。三是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2018年11月8日,盐城招商场整体划转市国投集团,招商场管委会17名公务员已不在招商场有限公司兼职。
4.关于“所属社团长期不换届”问题的整改。
一是经与市民政局、市社科联汇报沟通,同意在机构改革、人员调配到位后,实施工商学会的换届工作。二是个协在机构改革后依据章程,完成换届选举工作。三是消协在机构改革后,根据《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组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5.关于“市工商局13处公有房产被多名在职、退休干部长期占用”问题的整改。
已收回12套。针对一处公房仍被一位退休干部占用问题,党组继续加大催缴力度,对拒不执行党组决定的,将违纪问题报告派驻纪检监察组,实施违纪责任追究,推进整改到位。
(三)尚未启动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无尚未启动整改的问题。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经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攻坚,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党组和全体党员干部深刻感受到巡察工作带来的思想触动,切实增强了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下一步,党组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巡视巡察工作要求,坚决落实巡察整改政治任务,把巡察成果拓展运用到工商和市场监管领域各个方面,推动开创工商和市场监管工作新局面。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加强政治学习。党组在加强自身学习的基础上,带领全局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中央和省、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工作的方方面面和各个环节,敢于担当、善于作为,履行好市场监管的政治责任。
(二)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紧扣新时代新要求,紧密结合机构改革实际,坚持把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作为根本的政治责任,牢固树立抓好从严治党是本职、不抓从严治党是失职的观念,增强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切实强化政治担当,从自身做起、从分管领域做起,把领班子、带队伍体现在日常各项工作中。加强各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把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压紧压实。
(三)不折不扣地完成巡察整改任务,进一步扎实推进整改。党组将继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锲而不舍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对已经完成整改的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加强监督检查,防止问题反弹;对已经部署正在推进的整改事项,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的要求加强跟踪督查,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落实到位;对需要长期坚持并切实抓好落实的,定期分析评估,及时调整完善。对整改落实中涉及的不规范人和事,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加教育管理,严肃执纪问责,在强化巡察整改上持续发力,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弘扬新风正气。
(四)着眼促进工商和市场监管工作全面发展,进一步巩固拓展整改成果。党组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和省、市委工作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抓好巡察整改与工作实际联系起来,把全面从严治党与全面深化改革结合起来,把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融入到服务发展、强化监管的各项工作中,修订完善制度规定,强化工作行为规范,助力市场监管体制改革,以更加振奋的精神,更加有为的担当,更加优良的作风,为建设“强富美高”新盐城作出应有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9029723;邮政信箱:盐城市解放南路138号 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邮编:224005;电子邮箱ycssgjrjc@126.com。
中共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
2019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