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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严从实发力,规范处置涉黑涉恶腐败和黑恶势力 “保护伞”问题线索

一是拓宽线索渠道。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广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部署要求,提升群众认知,形成浓厚氛围;充分利用 12345信访举报电话、盐城镜鉴公众号、盐城镜鉴网等平台,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采取宣传条幅、现场接访、走访入户等方式,发动群众主动提供问题线索;积极探索“正风肃纪镇村行”活动和扫黑除恶斗争的深度融合,将基层扫黑除恶专项整治纳入“正风肃纪镇村行”2018年度实施方案;发挥巡视巡察利剑作用,将发现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作为市县两级巡察的重要内容。

二是加强摸底排查。市纪委监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涉黑涉恶线索排摸报送工作的通知》,组织各纪检监察室、派驻机构、各县区纪委监委对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区、行业、领域的问题线索进行针对性分析研判;对盐城市接收的基层涉黑信访举报件有针对性地进行回头看,深挖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线索;对重点案件进行全程回头看,分析研判案情,深挖问题线索。

三是加强线索处置。全市各级纪检检察机关均建立了涉黑涉恶及“保护伞”问题线索办理登记制度,对涉黑涉恶及“保护伞”问题线索实行优先处置、快查快结、优先反馈,由专人进行管理、统一编号、逐一登记、专门设立台账,并定期向市纪委监委上报线索情况、“两书一报告”情况。(季晶晶、张春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