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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考核质量 激励担当作为 《干部考核条例》对干部考核工作作出总体规范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考核条例》)。这是我们党的法规制度建设史上,第一次以条例的形式对干部考核工作作出总体规范。围绕制定《干部考核条例》的原因和背景、《干部考核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突出特点等问题,中央组织部负责人回答了记者提问。

我们党历来重视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干部。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干部考核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干部考核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进入新时代,干部“干什么”“怎么干”有了新的更高要求,干部考核“考什么”“怎么考”需要从制度层面作出调整。《干部考核条例》共11章57条,既明确了立规目的、干部考核内涵、总体要求、工作原则、适用范围等,也对考核内容、考核方式、考核结果确定、考核结果运用、组织实施、纪律与监督等作出规定。条例紧紧围绕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设计制度、构建体系,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重要思想、党的十九大作出的战略部署、党中央对领导干部的各项要求,贯穿到干部考核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该负责人说,总体上看,《干部考核条例》体现了六方面的突出特点,一是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二是突出对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贯彻落实情况的考核,三是完善考核方式,四是改进考核方法,五是改进考核结果的确定和运用,六是落实考核工作责任。《干部考核条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努力把“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的要求落到实处。

该负责人表示,印发《干部考核条例》对推动解决当前干部队伍和干部考核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激励引导广大干部以更好的状态、更实的作风带头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推动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前进,具有重要意义。条例出台后,党章规定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监督等干部工作的重要方面就都有了相应的条例,干部工作制度体系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该负责人介绍,制定条例列入了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工作要点。中央组织部高度重视条例起草工作,将其列为重点任务,多次专题研究。起草期间,先后举办多期研讨班,深入开展调研座谈,个别访谈了100多名省市县党委主要负责人,广泛征求了各省区市、中央和国家机关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