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县税务局充分发挥支部纪检委员“五种”作用
为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对全系统干部职工的廉政监督和执法监察,把监督从“八小时”之内延伸到“八小时”之外,从“工作圈”延伸到“生活圈”和“社交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防微杜渐。射阳县税务局充分发挥支部纪检委员在基层支部中的“五种”作用,做到常念“紧箍咒”,早打“预防针”,坚持长常结合,以“严细实“的要求促进干部队伍廉政建设。
一是发挥宣传作用。纪检委员充分利用支部“三会一课”的机会,配合基层党支部进行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的宣传教育,加强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权力观教育,做到警钟长鸣,夯实纪检教育工作的基础,努力发挥宣传作用。
二是发挥调解作用。支部纪检员在一线,直接了解基层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状况及家庭生活等一手资料。通过组织生活和谈心制度,既体现了组织对同志们生活的关心与工作的支持,更能够以此为载体发现并纠正一些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从而防微杜渐,把事情解决在萌芽状态。同时,纪检员在一线经常性的直接接触纳税人,更便于充分发挥调解作用,耐心解释沟通协调,及时化解误解。对纳税人投诉反映的问题,及时做好化解和妥善处理工作,努力提高税务部门社会满意度。
三是发挥桥梁作用。及时向局纪检监察部门报告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队伍管理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及系统内外的意见和建议,把工作中好的做法及时向新闻媒体报道,便于领导及时掌握基层真实情况。
四是发挥调研作用。纪检委员能够充分注意单位内的思想动向和真实想法、看法,了解干部职工的工作生活上的小困难和执行廉政纪律方面的小问题,加强调查研究,释疑解惑,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反腐倡廉教育的特点和规律,提出合理化建议,做到教育入情入理,入脑入心,使人自觉向善。
五是发挥示范作用。打铁还需自身硬。纪检委员能够自觉加强自身政治信念和从政道德学习,严格自我要求,加强自我约束,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模范执行“六条禁令和十不准”,办事公正、公开、公平,以良好的形象做好带头示范作用。(房中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