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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

    为贯彻落实“打铁必须自身硬”要求,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近日市纪委办公室下发通知,决定建立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

    《通知》明确,本次建档范围为全市科级及以下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巡察机构人员参照执行。廉政档案内容主要包括纪检监察干部个人基本情况;婚姻情况;奖惩情况;兼职及其他劳动所得情况;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从业情况;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出国(境)情况;家庭财产情况等。

    《通知》规定,相关部室每年将按照10%的比例抽查廉政档案真实性,对抽查核实结果与填报情况不符的,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