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台“九条规定”改进机关作风
为推动全体党员干部团结、务实、廉洁、高效地开展工作,确保各项规章制度、工作部署和决策落实到位,近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台九条规定,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规范行为作风。
严明工作纪律。要求全系统人员严格遵守上下班考勤制度,机关全体人员实行脸谱考勤;建立人员外出情况登记制度,外出人员需在局《人员外出情况登记表》上写明外出时间、地点、事由、批准人;规范工作期间行为,禁止工作期间做工作无关的的事项。严格学习、会议制度。实行签到(点名)制度,建立人员学习、会议点名簿,凡迟到、无故缺席者,依考勤制度处理。认真听讲,做好记录,不准交头接耳、随意走动或从事其他与会议无关的事务。严格请销假制度。制定《建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请销假管理办法》,工作人员全年请事假累计不得超过5天,超过的天数一律抵充当年的年休假天数,超过2天(含),须经局主要领导批准。
严格值班制度。要求值班人员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提前做好值班准备工作,不得迟到、早退,严禁脱岗、无故不到岗、值班期间饮酒等行为,确保值班工作有效进行。认真受理来电、来访人员反映的问题,详细做好记录,不得敷衍推诿,使用规范用语,杜绝过激言语。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用餐标准,减少接待陪同人员,严禁饮酒。机关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到基层单位,原则上不在基层单位吃饭,如有特殊情况的确需用餐的,以工作餐标准就餐。优化服务环境。保持办公场所明亮整洁,物品摆放整齐,无脏、乱、差现象,外部环境整洁有序,服务标识完整,责任明确到人;对询问的办理事项、办理程序和办结时限应当一次性告知,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加强廉洁自律。严禁违反规定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礼金、礼卡、礼品,有价证券或支付凭证等、违反规定为配偶、子女和他人谋取不正当的权益、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进入色情、赌博等不正当场所等行为。严格效能考核。落实班子成员在工作作风和提升工作效能建设的领导责任。在严明工作纪律、改进机关作风建设方面,设立专项考核,考核的结果作为本单位以及个人年度考核评先评优、晋升的重要依据。强化责任追究。对违反本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等处罚,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当年评先评优、晋职等资格,必要时停职检查、调整岗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