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推进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近期,射阳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立足纪检监察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成立以射阳县纪委监委4个监察员办公室、13个派驻纪检监察组为主、抽调射阳县应急管理局业务骨干为辅的4个专项督查组,对该县各镇(区)、相关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决策部署、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工作措施及其他安全生产方面法律法规5个方面落实情况,开展为期一周的专项督查。
通过对该县15镇(区)、26个职能部门及其部分下属单位、2个国企的专项督查,共发现部分镇(区)、部门单位存在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大排查、大整改、大执法”专项行动无具体方案、部分隐患长期得不到整改、个别隐患监管责任存在“真空”、安全监管队伍力量不足等客观问题,共计6种类型 13个问题表现,目前已全部交办整改。基本实现对“监督者”的“全覆盖”。
对督查发现的少数基层干部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过程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及时进行了严肃问责,拟对2名责任人员立案处理。
下一步,该县将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开展危化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整治等方面,采取“四不两直”(即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式开展第二阶段专项监督,对责任落实不到位、专项治理成效不明显、问题整改不彻底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格倒排责任,严肃问责追究,以强有力的追责问责倒逼安全生产领导责任、监管责任层层压实、落地落细。(李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