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开展受处分党员干部教育帮扶工作
为实现纪律处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良好效果,我们深入开展受处分党员干部教育帮扶工作,努力促使受处分党员干部放下包袱、真诚悔过,重振精神开展工作。
一是明确一个责任主体。在实施办法中,明确受处分党员干部所在单位党组织是教育帮扶的责任主体,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党组织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承担相应责任,促使有关党组织充分加强对受处分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确保各项责任的有效落实。
二是落实二个教育帮扶人。对受处分人员,在处分决定送达时,及时督促所在单位明确2名党员干部作为教育帮扶责任人,党组织和教育帮扶人要定期了解受处分党员干部思想状况和精神状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三是填好三张记录表格。受处分党员干部所在党组织要及时填报《受处分党员干部教育帮扶责任落实情况备案表》。教育帮扶人要认真做好日常谈心谈话和记录,并如实填写《受处分党员干部日常教育帮扶表》。有关纪检监察组织负责对受处分党员干部帮扶教育工作进行跟踪回访,并填写《受处分党员干部回访工作情况登记表》。
四是形成四份书面材料。教育帮扶人要督促受处分党员干部制定学习计划,落实整改措施。受处分党员干部在处分影响期内,每半年向党组织递交一次书面思想汇报。教育帮扶人要定期与受处分人开展谈心谈话,并形成谈话记录。处分影响期满时,相关党组织形成书面总结材料,报作出处分决定的机关。(孙浩、周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