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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视组进驻一个月打落的72岁贪官,涉一项罕见罪名

巡视组进驻一个月打落的72岁贪官,涉一项罕见罪名

落马两个月后,72岁的佘宝庆被公诉。

根据最高检方面的消息,包括佘宝庆在内,共有3人被公诉,涉嫌的罪名是——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及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

未来,这位高龄落马高管将在上海市一中院过堂。

72岁被查

佘宝庆,男,汉族,1947年6月出生,今年72岁,安徽休宁人,中共党员,在职教育大专。

公开资料显示,他早年曾在上海新建塑料厂工作,当过黄浦区手工业局七·二一大学的老师,1977年7月任上海金陵无线电厂生产科党支部书记,1年后任上海金陵无线电厂副厂长,1983年10月晋升为厂长。

1996年7月,佘宝庆成为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副总裁,2000年3月至2007年11月任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副董事长、上海金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退休12年后,今年5月22日,佘宝庆被查。

检方指控:

2004年至2017年,被告人佘宝庆伙同他人分别利用经营管理上海金陵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集体企业上海金陵集体基金合作联社、上海同裕创业商贸联社、上海高舜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职务便利,采取隐匿应收股利款、侵吞代管款等方式,共同贪污上述国有控股公司及集体企业公款,数额特别巨大,挪用上述企业公款,情节严重。

佘宝庆为掩盖罪行,又将高舜公司历年财务账册予以隐匿、销毁,依法应当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及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根据上述指控,佘宝庆在退休后的十年(2007年至2017年),还伙同他人贪污并挪用公款。

数额特别巨大是多少?

一个细节。

检方称,佘宝庆贪污上述国有控股公司及集体企业公款,“数额特别巨大”。

根据刑法,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根据2016年“两高”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贪污、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可以判处死刑。

需要指出的是,佘宝庆还涉嫌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

刑法明确,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在落马高管中,这一罪名并不常见。

巡视组进驻期间被查

佘宝庆被查是在市委巡视组进驻上海仪电期间。

据官网介绍,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是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所属的国有大型企业集团。就在今年4月25日至6月25日,上海市委第七巡视组巡视了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

巡视组进驻不到一个月,佘宝庆被查。

今年6月17日,佘宝庆被开除党籍,纪委通报称:

他理想信念丧失,权力观念异化,私心贪欲膨胀,纪律底线失守,把组织赋予的职位和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把国企改革视为个人发财的绝佳机会,明修栈道搞改制,暗度陈仓行贪腐。

从一开始就有预谋地通过隐匿资产、侵吞款项等手段,贪污巨额国有和集体资产,挪用巨额公款,并通过串供、销毁财务账册等行为对抗组织审查。

无视组织纪律和原则,严重违背“三重一大”等制度要求;违规投资入股多家关联企业,冒集体企业之名,顶国有企业光环,行个人低价获得优质资源之实。

“佘宝庆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挪用公款和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犯罪,性质恶劣,影响极坏,应予严肃处理。”

这样的措辞,也比较罕见。

两个背景

两个点值得关注。

其一,上海国企改革一直备受关注。

就在7月27日,国务院国资委召开地方国资委负责人座谈会。经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上海、深圳“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和沈阳国资国企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专项工作(简称综改试验)已正式启动。

据媒体披露,综改试验区要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到2022年努力打造成为党的领导坚强有力、国资监管科学高效、国企活力充分激发、创新驱动不断增强、全面落实国家战略的国资国企改革高地。

其二,种种迹象表明,国企反腐也是今年的一大看点。

今年4月,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十九届中央第三轮巡视全部完成进驻。

中央纪委方面称,国有企业是巡视全覆盖的重要方面,本轮中央巡视对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等42家中管企业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等3个行业主管部门党组(党委)集中开展常规巡视。

这种安排,在中央巡视中还是首次。

资料 | 新华社 人民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