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开展“征地拆迁补偿”专项检查
“滨海县界牌镇许家圩村原会计张德富,涉嫌严重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监察调查。”2018年6月15日,盐城镜鉴网上消息一发布,真是一石激起千层浪。
2019年2月12日,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张得富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消息传来,许家圩村的村民们纷纷拍手称快。
原来,早在2015年,因河道疏浚征用该村部分土地,该村会计张某某伙同村支部书记汤某共同侵吞征地补偿款100500元。会计张某某被滨海县监委采取“留置”调查措施,支部书记汤某被直接移交司法,两人均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
从近年来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来看,征地补偿方面的问题不容忽视。
为进一步加强对征地拆迁补偿等财政投入资金的监管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切实维护财经纪律,今年以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征地拆迁补偿”专项检查行动。
此次重点检查2018年以来财政投入资金的征地拆迁100万元以上的重大项目,一查项目申报是否真实合法,是否存在虚报、冒领、伪造等手段骗取专项资金。二查项目资金分配使用是否规范、是否有明确的分配依据,三查项目资金是否专款专用、是否存在挤占、挪用,贪污侵占等问题,有无随意改变资金用途、擅自扩大支出范围等问题。四查项目资金管理是否按规定时间启动项目,是否按期完成建设任务,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实施内容、地点,是否违反政府采购及招投标管理规定,会计核算是否规范等问题。
此次专项检查,县纪委监委会同县财政局等多个部门组成4个检查组,结合巡视巡察问题反馈及群众信访投诉反映,对界牌镇、农业园区、东坎街道等15个镇、区、街道和民政局、水利局等4个单位实施的项目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通过实地走访、察看台账、个别谈话等方式,开展现场检查。经查,共发现共性问题12个,提出检查建议12条,对发现的问题发函16家单位落实整改,并要求举一反三,堵塞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