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委就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重申“十二个严禁”
9月11日,市纪委监委就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中央纪委电视电话会议要求,进一步纠治“四风”,严防“节日病”,专门发出通知,强调和重申“十二个严禁”。具体为:
严禁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电子红包、商业预付卡;
严禁公款旅游、度假、健身娱乐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组织的旅游、度假、健身娱乐活动;
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发放礼品、礼金、消费卡、土特产;
严禁违规发放奖金、津补贴或福利;
严禁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参观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人员;
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和违规租车借车;
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
严禁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和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吃请;
严禁违规参加“一桌餐”或出入私人会所和高档娱乐场所;
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
《通知》强调,全市各级党委主要负责人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把作风建设牢牢抓在手中,层层传导压力,针对突出问题,拿出过硬措施,不断以纠正“四风”新成效取信于民。各地各部门要将“十二个严禁”的要求迅速传达到每一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尤其要针对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电子红包、商业预付卡等“节日病”,进行专项排查和整改。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政治担当、保持斗争精神,把纠正“四风”问题、严防节日腐败往深里做、实处做。要强化监督检查,组织专门力量,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公务接待、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和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吃请、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突出问题进行明查暗访和随机抽查。对节日期间顶风违纪的,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案件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不力导致违规违纪问题多发的相关责任人一律进行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