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强化”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近期,案件审理室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简称《问责条例》),确保深入把握《问责条例》的新精神和新要求,更好地推动案件审理工作开展。
一是强化学习研究。在《问责条例》正式发布后,审理室第一时间组织全体人员进行了专题学习,与2016年《问责条例》进行了对照学习,特别是对有关修改和新增的内容进行了重点学习、详细解读,确保全体人员学深学透、融会贯通,真正掌握了解这一重要党内法规的内容和精神实质。
二是强化自身建设。作为纪检监察干部,以《问责条例》出台为重要契机,在今后的案件审理工作中,将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 把学习贯彻《问责条例》与正在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日常工作结合起来,组织室内全体党员同志进行对照检视,切实把《条例》要求转化为担当行动,为规范有序地开展案件审理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三是强化实践运用。在集中学习时,一方面要求全体人员在今后的一段时间将学习《问责条例》作为重要的工作来抓,必须持之以恒地抓好学习领会;另一方面,要求大家在认真学习研读《问责条例》的基础上,必须要学以致用,在今后问责类案件审理过程中,坚持“二十四字”方针,依规依纪、实事求是地对每一起案件进行审理,确保所办案件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孙浩、周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