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前总理纳吉布涉及国家投资基金“一个马来西亚发展公司”(“一马公司”)贪污洗钱案8月28日在吉隆坡开庭审理。
“一马公司”案是纳吉布涉及的数个案件中被控罪名最多的一个。在此案中,纳吉布被控25项罪名,其中4项涉嫌贪污及滥用职权,另外21项涉及洗钱等。涉案金额超过22.8亿林吉特(约合38.8亿元人民币)。
本案首席检察官哥巴斯里南在法庭指出,案发之后,纳吉布试图通过伪造文件等方式,声称涉案资金是来自某中东国家的捐款。检方将会提交直接或间接证据,证明纳吉布将“一马公司”资金转入个人账户,并试图干涉调查、掩盖罪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