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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审查调查部门面临的问题及其原因

    监察体制改革以来,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和审查调查处置力度,无论是案件数量还是办案质效都在逐步提升,大力度反腐倡廉有力震慑了违纪违法者,党内政治生态和政治环境不断得到改善。审查调查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主责主业,也是纪检监察机关履行好职能的重要抓手。新时期,全面建成一支政治过硬、纪律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审查调查队伍,是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审查调查工作的有力保障。

    一、问题现状

    1、人少案多,力量短缺问题一定程度存在

    现有审查调查人员数量不足,特别是在办理留置案件时,明显感到捉襟见肘。根据有关规定,留置案件需配备内审组、外调组、安全员等岗位人员。一般情况下,审查调查室自有人员无法满足办理自办留置案件的需要,只能依靠从条线部门抽调人员解决,而条线部门自办案件压力也大,案多人少矛盾更加突出。

    2、案难人弱,专业化职业化等能力建设需要加强

    审查调查能力是一项综合性的办案技能,涉及到信息收集、谈话讯问、笔录制作、书证调取、纪法分析等多方面的能力,要求审查调查人员具备党规党纪、法律法规、金融财务、刑事侦查、心理分析等多种专业知识。在实践中,受制于知识阅历、经验积累等方面的影响,纪检监察机关办案人员在这些方面的能力不同程度存在短缺。

     二、原因分析

    1、协调机制不完善,未能利用好派驻、巡察力量

    监察体制改革后,派驻、巡察队伍得到壮大,人数占比超过一半,但全员办案仍难以实现,违法案件查办工作依旧是审查调查室孤军奋战。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派驻单位的政治生态更加熟悉,对于该行业、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掌握更为深入全面,巡察组发现线索能力强,更加贴近民声。但受制于调查权限,派驻、巡察组对很多问题无法开展深入调查。在信息共享方面,由于各监督主体所掌握的廉情信息特别是问题线索敏感度高、涉密性强,一般只有相关主要领导、案管部门了解掌握,各监督主体间通报的信息往往只涉及常规问题、透明性问题,信息共享不够。整合巡察监督、派驻监督、执纪监督这三支监督力量还缺乏具体、可操作的协调运行机制。

    2、能力硬件有差距,未能适应新时期办案要求

    当前,违纪违法案件带有相当的隐蔽性,谋取私利的手段也五花八门,新型受贿方式层出不穷,斡旋受贿、“投资”型受贿屡见不鲜。而基层审查调查队伍的财务、法律等专业知识比较欠缺,加上办案新手多,业务不够熟悉,缺少办案经验,满足不了当前审查调查工作需要。同时,相比公安、检察等单位的办案部门,缺少智能化分析研判的平台,审查调查工作信息查询涉及到公安、工商、税务、房产、通讯、银行、证券、保险、组织、人事等多个部门,现有的查询方式仍以传统的书面协查为主,效率较低,信息查询反馈的时效也滞后,导致发现问题、找准案件突破口的效率不高,这些因素都严重制约着案件查办工作的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