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违规吃喝、收受礼品礼金、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及隐形变异问题专项整治的方案
一、全面自查
各地各单位围绕违规吃喝、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三方面重点问题及隐形变异情形,组织开展自查,深入排查本地本单位是否存在上述问题。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都要认真排查自身是否存在上述问题,一一说清楚,交“明白账”,并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专门作出说明或承诺。各级组织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民主生活会的指导,对未深入剖析的单位或个人进行批评教育。各地各单位各领导干部,要及时将有关情况纳入履责记实填报内容。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市级机关各单位。
时限要求:2019年11月底前。
二、摸排线索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12388信访举报平台和特约监察员、新闻媒体等社会监督作用,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广泛收集相关问题线索;对在手信访举报问题和巡察线索进行盘点梳理,重点对违规吃喝、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及隐形变异问题,形成专档,及时转办。协调税务部门,通过信息化系统调取相关单位购买香烟、酒水、礼品以及名贵特产等发票记录,进行梳理筛查,形成问题线索清单。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纪委、监委,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监察工委,盐南高新区纪工委,市委巡察办,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
时限要求:2019年10月底前。
三、督查督办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摸排出的问题线索进行分析筛选,分级开展督查督办,实施动态跟踪、对账销号。督查督办问题线索承办部门要深入核查,明确专人牵头,搭建工作专班,细化任务分工,确保一个月内反馈核查情况和初步处理意见。相关监督检查室对联系地区、联系部门督查督办问题线索要认真审核把关,及时反馈督办意见,并对处分或处置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各派驻(出)机构,市各直属单位纪委,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第六至第八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
时限要求:2019年11月底前。
四、监督检查
围绕专项整治内容,会同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等职能部门,选取部分重点地区或单位,开展上门督查,通过查阅账册等方式发现一批问题线索,实行编号管理,及时核查处置。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各派驻(出)机构,市各直属单位纪委,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第六至第八纪检监察室。
时限要求:2019年12月底前。
五、宣传发动
围绕专项整治内容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对领导干部定期开展廉政提醒。在重要时间节点前,采取发送廉政短信、刊发专题文章等形式,营造浓厚廉洁氛围。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纪委、监委,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监察工委,盐南高新区纪工委,市纪委宣传部。
时限要求:2019年12月底前。
六、问责处理
对调查核实的问题线索,根据有关纪律法规,严格“一案双查”,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对查办案件、审计报告、在手线索进行多轮次循环排查,整理问责事项,经问责会商会审程序开展问责,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各派驻(出)机构,市各直属单位纪委,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八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
时限要求:2019年12月底前。
七、通报曝光
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发生在党的十九大之后、党员干部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在元旦节日前夕,全市纪检监察机关集中通报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形成警示震慑效应。各县(市、区)纪委监委要将通报曝光工作要求传递到各乡镇(园区)纪委(纪工委),形成上下贯通工作合力。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纪委、监委,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监察工委,盐南高新区纪工委,市纪委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第六至第八纪检监察室。
时限要求:2019年12月底前。
八、完善制度
注重问题查处与源头治理相结合,推动相关单位分析问题产生原因,认真落实整改,完善制度规定。同时,紧盯中、省即将出台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具体制度,抓好贯彻落实。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纪委、监委,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监察工委,盐南高新区纪工委,市纪委法规研究室、党风政风监督室。
时限要求:2019年12月底前。
各地各单位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各责任单位请于11月底前向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