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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派驻纪检监察组:专题研究加强“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制度

    12月26日下午,市纪委监委第十八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李士俊召集市公安局相关职能部门,专题研究加强“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制度,着力加强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腐败。

    李士俊强调,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是公安民警普遍关心关注的热点、焦点,更是公安机关廉政风险防范的重点、难点问题。建立健全“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制度,是加强党内监督的具体实践,是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监督制度体系建设的应有之义,也是对党员领导干部最好的保护和关爱。一要增强责任意识。公安机关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提高站位、凝聚共识,不断增强抓好“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的责任感、紧迫感,立足职责定位,敢于动真碰硬,推动派驻监督与内部监督贯通协同、形成合力。二要加强宣传引导。各职能部门在履行监督职责过程中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及时提醒相关部门和民警严格按规矩办事,强化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坚决防止不让监督、害怕监督、应付监督的现象,切实营造浓郁的廉政氛围和环境。三要完善制度内容。针对“三重一大”事项,逐项修订完善监督制度,充分征求、广泛听取相关部门意见,突出监督的可行性、操作性、实效性,切实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推动权力廉洁规范有效运行,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四是强化监督检查。监督是纪委监委派驻机构的第一要务,要紧盯“三重一大”事项,突出重点领域、关键部位,堵塞制度漏洞,深化精准监督。要落细落实监督检查,坚持问题导向,督促整改落实,切实提升派驻监督质效,助推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