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世相评说

在得罪人的事上不装傻

到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有三个多月时间,与省纪委监委机关的领导和同事见面,不免被问起履职有何感悟。我感触较深的是,当好纪检监察组组长,脑中要时刻绷紧监督这根弦,眼中盯着问题,手上握准标尺,腰杆必须挺直,脚下站稳立场,既敢于监督,又善于监督,特别是在得罪人的事上决不能装傻。

刚到派驻纪检监察组,我就遇到这样一件事。一名厅直属事业单位的负责人刘某敲开我办公室的门,拿来一份出国申请要我签字,说第二天要去广州美国领事馆面签,车票都买好了,厅分管领导和相关几个部门也都签批了同意,现征求驻厅纪检监察组意见。我一看,申请事项是赴美国某城市休假旅游,需借用因私护照办理面签手续。厅里工作这么忙,刘某竟然提出出国旅游申请,这引起我的警觉。我当即问,是出国探亲还是去旅游?在我的追问下,他如实作了回答,刘某所在的中心是个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主要是承办教育国际合作交流业务,此次到国外实地考察办学情况,已与对方国约定好了,单位不需出一分钱。由于该部门出国经费每年仅6万元,早就用完了,公务护照难办,故此想以因私旅游护照名义出国办公事。

我这才知道,原来是持因私护照出国公务活动,这岂不是公私不分吗?怎么办,同意还是不同意?如果不同意,厅里会认为这位新来的纪检监察组长不支持工作,影响厅直属单位事业的发展,中心要靠赚钱养活自己,连出国都不让,怎么开展业务。何况分管领导和几个处都签批同意,我这样做势必会得罪一些人。如果我同意的话,表明驻厅纪检监察组批准认可,其采取变通的做法就成了组织行为,持因私护照可以出国办公务,一旦开了这个口子,其他部门的同志也可以效仿;厅机关这么干,其他下属单位的同志都可以各显神通,只要不用公款,谁都有办法,将负担转嫁给服务对象,带来的负面效应可想而知。

为了找到有关外事政策规定,我当即电话咨询委机关党风政风监督室和省外办有关负责同志,他们一致认为持因私护照出国公务,虽然不用公款,也不能出国,这是性质问题。我想,幸亏多问了一下,否则我如果批准同意了,一旦后面出了问题,产生不良后果,我这个组长没有尽到监督的责任,把关不严,就是失职失责。于是,我当即找来这位负责人谈话,把有关政策规定给他当面讲清楚,告诉他如确属因公出国需要,可以提前申报计划,走合规合法途径。刘某表示理解和接受纪检监察组的意见,退掉了原定去广州的车票,取消了出国安排。我还主动与相关领导作了沟通,他们也赞同和支持纪检监察组意见,表示今后在类似的问题上要主动坚持原则和从严把关,举一反三,防止不规范行为。

此后,驻厅纪检监察组在回复党风廉政意见时,根据审计发现的问题线索和群众信访反映问题的核实情况,果断对一名厅直属单位的正处级领导干部评先资格和出国计划予以否决,同时针对个别业务处在教育监管方面不力等问题向分管领导提出建议,均得到工委领导的赞同和支持。

这些事虽小,却给了我启示,作为纪检监察组长,始终在执纪监督的一线,干的就是得罪人的活,要理直气壮抓监督,决不能和稀泥、当老好人甚至装傻。驻在部门的同志往往从工作和业务层面考虑问题比较多,怎么便捷怎么干,认为只要把任务完成好,方法和手段过得去就行了。而作为监督者,既要考虑实际工作效果,又要考虑政策纪律特别是政治效果,必须增强政治敏锐性、把握工作原则性、发扬斗争精神,不做政策上的糊涂人,做执纪守纪的明白人。同时,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始终,让干部更多体会到监督是关爱,从内心支持和理解监督。

我的派驻履职才刚刚开始,今后会面临着各式各样问题的挑战和考验,我将不负组织信任和重托,加强学习,深入调研,找准定位,敢于监督,善于斗争,做实做细监督第一职责,充分发挥派驻机构“探头”作用。

(施新华 作者单位:江西省纪委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