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派驻纪检监察组督导生态环境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阶段性工作
1月份以来,第十一派驻纪检监察组对部分县区生态环境部门疫情防控工作和新一轮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集中督查。为及时反馈问题,推动全市生态环境部门面上落实防控不放松,统筹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3月6日下午,十一组到市生态环境局对近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专项督导。
市生态环境局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领导、处室负责人,负责危险废物处置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相关人员,以及局机关纪委有关人员参与了督导。在肯定市生态环境局阶段性专项整治工作成效的同时,第十一派驻纪检监察组结合集中督查掌握的情况,指出当前专项整治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基层生态环境部门对一些工作部署未能完全按要求落实,部分工作结合本地实际细化不够,市局对基层专项整治工作的督导仍需进一步加强等。最后,第十一派驻纪检监察组曹阳组长要求,市生态环境部门要在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服务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各驻县(市、区)生态环境局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督导;要按照《盐城市危险废物处置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细化实化措施,拿出责任任务清单,在企业自查、排查“回头看”基础上,列出问题企业和企业问题清单,为后续整改打下基础;要加强监督检查,做好问责问效,确保新一轮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