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推荐报送市党风廉政特邀通讯员的通知

各县(市、区)纪委、监委,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监察工委,盐南高新区纪工委,市纪委监委各派驻(派出)机构:

为适应全面从严治党对党风廉政宣传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构建具有盐城特色的大宣教工作格局,市纪委、监委决定开展市党风廉政特邀通讯员推荐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强的政治敏锐性,积极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平时关注时事政治。

2.熟悉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了解纪检监察基本工作业务,热爱和有志于从事党风廉政新闻宣传工作。

3.注重学习,善于思考,勤于动笔,有较强的捕捉党风廉政新闻宣传信息的敏锐性和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

二、工作职责

1.协助各地纪委监委、有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做好纪检监察重要工作和重大活动的对外宣传工作。

2.挖掘本地区本系统本部门纪检监察和廉政文化建设特色亮点工作,撰写对外宣传稿件。

3.综合运用新闻报道、新闻评论、副刊体裁以及图片、短视频等多种方式,宣传报道纪检监察工作动态及成效,推介廉政文化建设成果,展示纪检监察人风采。

4.对全市党风廉政宣传工作建言献策。

三、推荐和报送有关要求

1.采取组织推荐和本人自愿相结合的原则,由推荐单位审核把关,并填写相关表格。

2.各县(市、区)纪委、监委,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监察工委,盐南高新区纪工委分别推荐报送1-2名;第1-20派驻纪检监察组会商对口联系部门,每组分别推荐报送1名。推荐报送的特邀通讯员必须是非纪检监察干部。

3.请第1-20派驻纪检监察组于310日前将推荐材料报第21派驻纪检监察组。请各地、第21派驻纪检监察组于313日前将推荐材料(签字、盖章)报市纪委监委宣传部。市纪委监委宣传部将择优选聘,并颁发聘用证书、适时组织参观学习和业务培训。

各地、各有关派驻纪检监察组要高度重视市党风廉政特邀通讯员推荐报送工作,深入宣传,广泛推选,择优报送,将本地、本派驻单位既热爱党风廉政新闻宣传工作、又具备较强写作能力的同志吸纳进特邀通讯员队伍。市纪委监委宣传部对特邀通讯员进行滚动管理,特邀通讯员工作情况将纳入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考核,对表现突出、成绩优异的特邀通讯员所在县(市、区)和对口联系的派驻纪检监察组予以加分。对撰写稿件质量高、采用率高的特邀通讯员给予一定形式的表彰奖励,并由市纪委监委出具书面鉴定意见给其所在部门单位,作为个人年底考核和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联系人:李海洋;电话:0515-88191724;电子邮箱:jsycjwxcb@126.com

 

附件:盐城市党风廉政特邀通讯员推荐表

                                       中共盐城市纪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