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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好朋友’身份作掩护,料想组织一时发现不了……”


  “有期徒刑5年,罚金50万;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2020年1月21日,丽水市交通运输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周兆金受贿案宣判。

周兆金案庭审现场

  此时此刻,站在被告席上的周兆金,真的是悔不当初!由于在担任丽水市建设局副局长期间,模糊了宗旨意识,丢了初心,最终迷失了自我。接下去,他将在痛苦与悔恨中度过一段牢狱生涯。

周兆金(左)在庭审现场

  侥幸收下“零花钱”后

  周兆金清楚记得,2016年的春节,他的同乡兼交往10多年的老板“好友”钟某某送了5万元红包给他这位新任市建设局副局长过节零花。“这笔‘零花钱’并非小数目,要说当时头脑里没有闪过纪法红线那是假的,但更多的是权衡之后的侥幸。心想有‘好朋友’的身份作掩护,料想组织上一时也发现不了,自己运气不会那么差。”贪欲的堤坝一旦决口,‘洪水猛兽’便势不可挡。这一次“侥幸”的收礼行为,直接导致了他日后的一步步堕落。

  时间倒退一年,2015年2月,时年43周岁的周兆金从市建设局城建处处长提拔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一时间,他觉得“别人看我的眼光明显不一样了,围在身边的老板慢慢多起来了,别人的吹捧令自己的心态变化了,感觉世界特别美好。”

  彼时的周兆金,被晋升职位冲昏了头脑,错以为从此“名利双收”“既当官又发财”。作为村里目前唯一一个处级领导干部,此时的他不是想着如何更加努力工作回报组织的培养,却“想着建设局副局长的岗位能让自己大展身手,能为自己创造很多利益,是一条发财致富的捷径”,如意算盘打得滴流转。

  “既是自我膨胀、忘乎所以,也是掩耳盗铃、自欺欺人,错把酒肉朋友的围猎当成‘有福同享’,心甘情愿上了钩。”面对一次次“围猎”,周兆金内心也清楚别人冲着什么来,但有私欲的他还是有意无意地为这些做工程的老板“朋友”打招呼、做介绍、抓协调,在项目建设上,设置对应的门槛和条件,甚至是为其量身定做、设置优势条件,确保这些时时簇拥在他身边的弟兄们能入围、中标,拿下项目。

  为他人服务,使自己得利。在周兆金的暗中配合下,他们心照不宣抱团“发财”,“有福同享”,“亲”而不“清”,成了里应外合的利益共同体。

党员干部在庭审现场接受警示教育

  以身试法必绳之以法

  莫伸手,伸手必被捉。2019年4月,丽水市纪委监委对其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天上掉馅饼之时,就是地上有陷阱之时。周兆金因为抵挡不住诱惑,不知不觉以身试法,倒在了多少人曾经有过深刻沉痛教训的项目违法的路子上。

  不得不提的是,在周兆金之前,2009年市建设局曾有2名副局长因犯受贿罪,同一时期落马。当时的周兆金是市建设局一名勤勤恳恳、力求上进的中层干部。“工程上马,干部倒下。豆腐渣工程就是耻辱柱遗臭万年。”一下两名贪官被抓,百姓无不拍手称快。

  “当年触动很大,深深地引以为戒。想着自己当了领导要清白为官、认真做事、为民造福。但当自己真当上了副局长,想的就不一样了,真是此一时彼一时。”回想当年,周兆金不免自我嘲讽道,没想到自己把自己打倒,在副局长的岗位上“前腐后继”,成了别人的翻版。

  “我也知道反腐败形势越往后越严,只是心里住进了贪婪、欲望的魔鬼,侥幸心理始终占了上风。”周兆金的忏悔,再次证明了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一旦理想信念让位于个人私欲,“翻车”是迟早的事。

  2019年8月,周兆金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收缴违纪违法所得;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以身试法,必绳之以法。法院经审理查明:2016年至2018年期间,被告人周兆金利用其担任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共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251.425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被告人周兆金归案后,如实交代了监察机关掌握及未掌握的犯罪事实,退出了全部违法所得,对其可酌情从轻处罚。云和法院遂作出前述公开宣判,周兆金表示不上诉。

  “我愧对组织的培养,愧对家人殷切的期望,也愧对自己奋斗的前半生。”周兆金回忆起自己的起和落悔痛不已,在法庭上做最后陈述时,不禁又泪洒现场。来自农村的他原本淳朴上进,然手握权力时却忘了权力是把双刃剑。

周兆金忏悔书

  丢了初心悔断肠

  人生不能倒带,也无法重来。过去的周兆金没有好好珍惜干事创业的舞台,忘了自己党龄比工龄还长2个月的党员身份。在留置期间,他对倒计时的党员身份格外珍惜,深刻剖析自己的堕落根源,写下《忏悔书》,甘愿掏心掏肺现身说法,希望通过“解剖自己”,警示他人。

  “我现在唯一的想法和最大的愿望是洗心革面、好好改造,将来争取重新回到组织的怀抱。”周兆金掐了掐自己的年龄说。(钱清、叶海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