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案例选登

借“助残”敛财的残联理事长 ——肇庆四会市残联原党组书记、理事长顾红光严重违纪违法案剖析


“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充当侵占助残资金违法行为‘保护伞’、索取好处费、收受红包礼金……”日前,肇庆四会市纪委监委通报了该市残疾人联合会(以下简称市残联)原党组书记、理事长顾红光严重违纪违法的典型案例。

经查,顾红光在监管救济助残资金工作中严重失职,致使财政专项资金脱离监管并被骗取使用;利用职务便利,收受管理对象红包礼金礼品共计16050元,主动向助残服务机构索取“好处费”9万元;在接受审查调查期间,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

翻开顾红光的履历,1963年出生的他从四会市民政局收容站职工干起,慢慢地走上市残联理事长这一领导岗位,从1988年入党至今已有31年,从事残疾人事业也有20余载。究竟是什么原因,使这位受党培养多年的领导干部沦落到如此地步?

 

私欲膨胀  升官伊始便伸手要钱

1982年,顾红光到四会市民政局收容所工作。初出校园的他工作积极、廉洁谨慎,从一名普通工人成长为干部,多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调任市残联以后,因工作扎实,从办公室主任一步步走到一把手的岗位。然而,随着职务的升迁,顾红光的党性修养不但没有增强,反而在权钱交易中发生了蜕变。
2007年,顾红光升任市残联副理事长,负责对社会助残服务机构的日常监管和资金申请审批。为顺利申请政府各项专项资金,四会市某助残服务机构负责人蔡某多次在中秋、春节等重要节假日拜访顾红光,向他“进贡”烟酒礼品、红包礼金。

从2011年春节期间受邀参加聚餐、收受价值100元的花生油,到升任理事长后收受逾2000元的礼品和礼金,袭向顾红光的“糖衣炮弹”的分量随着他的职务升迁逐渐“加码”。

“位置变了之后,权力大了,总觉得有职有权了,办事方便了,多人求了。”顾红光在忏悔录中写道。在他看来,随着职务的升迁,手中的权力大了,可提供的帮助多了,权钱交易的“价码”自然也要跟着“水涨船高”。

在升任残联一把手后,顾红光对之前的“小惠小利”已不再满足。扭曲的权力观和价值观,使他贪婪的欲望不断滋长,党性原则、组织纪律和法律法规被这位老党员抛诸脑后,用于救济助残的工作经费也成了他眼中可口的“唐僧肉”。

“残联的工作经费紧张,你帮忙解决一些吧。”2012年下半年,蔡某到刚升任理事长的顾红光办公室汇报工作,在提及申请政府扶持工作经费时,顾红光多次以残联办公经费紧张、单位招待费用需要解决等名目索要钱财。

对于顾红光的“主动出击”,蔡某很是惊讶,但对顾红光的“暗示”,蔡某也心知肚明:“如果残联工作经费不足,应该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解决,而不是向我这个社会机构请求帮忙,而且他要求我给他本人现金,不是拿到财务处,也没有收据发票,让我帮助解决经费只是他索取钱财的借口。”

“我帮你将扶持工作经费提高到10万元,这样你能不能支持2万到3万元?”看到蔡某面露难色,顾红光主动开出条件。为了在经费申请方面获取更多“照顾”,蔡某答应了顾红光的要求。就这样,二人就扶持救济助残工作经费的使用达成“协议”。

回顾自己种种违纪违法行为,顾红光坦承:“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变淡了,理想信念动摇,党的宗旨和纪律意识没有了,将人民的利益置之脑后,这是自己理想信念动摇和蜕变的根本原因。”

 

作风霸道  决策部署“说一不二”

组织的信任和重用并没有成为顾红光前进的动力,在金钱和利益的驱使下,一把手的权力反而成了他“发财”路上的有力筹码,他的敛财行径愈发肆无忌惮。

据残联工作人员透露,顾红光一向作风霸道,单位里的大小事情,尤其是涉及到财务开支、工程项目、选人用人等事项,一切都要他说了算,领导班子在他眼里,俨然成了摆设。

为了拨付并提高蔡某机构的扶持工作经费,从而兑现自己与蔡某达成的“协议”,顾红光将提高助残机构扶持工作经费的相关事项在市残联的班子会议上提出,并在集体投票之前作出明确表态。有个别班子成员提出了反对意见,但立马被顾红光拍着桌子呵斥“不顾大局、不讲团结”,其他班子成员见状只好忍气吞声,敢怒不敢言。

在顾红光的帮助下,蔡某的机构在2013年至2015年顺利获得每年10万元的扶持工作经费。作为“回报”,每当收到经费之后,蔡某都会按顾红光之前要求的数额,付给他3万元“好处费”,三年共计9万元。

从收受红包礼金到索贿受贿,一来二去之间,顾红光和蔡某的关系也越来越密切。2015年5月,在顾红光的授意下,市残联帮助蔡某的助残服务机构向市财政局申请获得善款15万元。在顾红光对“朋友”的“信任”和“关爱”下,该笔善款很快被蔡某以购买社工服务为由,转给了同样以蔡某为法人代表的另一个社会工作服务中心。随后,这笔善款被他以虚假的场地租赁费用为名套取出10万元,用于个人日常开支。

在权与利中迷失的顾红光,理想信念滑坡,把霸道当成了“魄力”,把为人民服务的权力当成了为“人民币”服务的工具。回首过往,顾红光最终悔悟道,“没有意识到权力是用来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的,而是把权力作为捞取钱财的工具,最终把自己送上‘不归路’,我愧对组织的培养和信任……”

 

心存侥幸  东窗事发仍对抗组织审查

一些违纪违法的党员领导干部存在侥幸心理,这一点在顾红光身上表现得尤为突出。“接受组织审查后,思想有点转不过弯来,总觉得自己所办的事情无人知,认为没什么事,大不了都是些违纪行为。”顾红光在忏悔录中说。

为了抹掉违纪违法行为痕迹,顾红光在与别人的经济往来中,无论是收受贿款还是购房买车等大额资金支付,全部使用现金,目的就是为了掩盖资金流向。为了塑造“低调朴素”的形象,他平时上班开的是一辆近十年车龄的小轿车,而全款购买的新豪车只在周末偶尔开出来“遛遛弯”。

随着四会市纪检监察机关对扶贫济困助残等领域腐败问题整治力度的不断加大,特别是在市委巡察组对市残联开展巡察后,顾红光终日惶惶不安。为了应对调查,他迅速与家人以及相关人员集中商量对策、统一口径,甚至提前搜罗准备了大量虚假材料,企图掩盖自己索贿受贿的违法犯罪事实。

平时对组织百般规避,一旦东窗事发,更是全面对抗。面对审查调查人员的讯问,自认为做得“滴水不漏”的顾红光对自己的违纪违法行为一度矢口否认。“有备而来”的他拍着胸脯叫嚣:“我名下的财产已经找专业人士核算过了,绝对没有问题,你们不要冤枉我。”

盲目的自负导致他产生严重的侥幸心理,一次又一次失去向组织交代问题的机会。当审查调查人员将证据摆在他面前时,他仍极力狡辩,甚至提供诸多虚假情况,屡次翻供,试图干扰对抗审查调查。

然而,在大量的铁证面前,顾红光无从抵赖,敢动救济助残的“奶酪”,定要为此付出代价。2019年5月31日,顾红光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我对不起党、对不起人民,向党和人民谢罪。希望组织给自己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帮自己一把,我将为广大残疾人民更好地服务。” 此时的顾红光才幡然悔悟,但悔到忏时终已晚,等待顾红光的,是党纪国法的严惩。同年8月7日,顾红光被四会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