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湖区:聚焦为民办实事工程,开展农村河道生态治理专项督查工作
近期,亭湖区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能定位,聚焦为民办实事工程,深入开展全区农村河道生态治理专项督查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为切实加强区委、区政府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工作,扎实推进农村河道生态治理项目实施。区纪委监委自觉履行监督职责,召集相关职能部门,重点了解全区农村河道生态治理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和重要工程项目实施情况,制定专项督查工作方案。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由区纪委牵头,抽调区财政局、区水利局、区审计局及部分镇(街道)共12名同志成立工作专班,对工程招投标工作、工程施工管理、资金拨付使用等方面情况进行督查,以督查促整改,切实将为民办实事工程落在实处。
二是聚焦重点内容,灵活督查方式。成立3个专项督查小组,做好区委、区政府前期调研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督查的同时,将督查力量切入区水利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及各相关大块等责任单位。通过实地走访、现场督办、查阅资料、财务审计、督促自查等方式,重点督查区水利局行业主管部门面上牵头抓总方面履职尽责情况,区财政局资金筹措、拨付及财务监督履职尽责情况,区审计局跟踪审计履职尽责情况;督查各相关镇(街道)对2020年农村河道生态治理项目建设管理、矛盾协调、弃土区落实及青苗补偿等主体责任落实方面履职尽责情况;督查各工程中标单位项目实施规范、工程质量保障等方面履职尽责情况。
三是强化监督整改,着力解决问题。区纪委监委督查工作专班和专项督查小组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总结,如实、客观地对督查地区2020年农村河道生态治理项目建设管理情况作出客观评价。同时全面梳理汇总督查发现的112个问题,及时向被督查单位下发《交办函》,限期认真做好销号整改工作,同时对问题比较集中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区纪委监委将对被督查单位整改落实工作持续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纪执法、追责问责,坚决杜绝虚假整改、表面整改、应付式整改问题发生,切实用法规纪律服务保障为民办实事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