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建湖

建湖县落实“一二三”工作法提升信访办理质效

今年以来,建湖县纪委监委聚焦全县信访举报形势,通过建立落实“一二三”工作法,压实初信初访首办责任,集中解决一批信访举报处理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切实减少了重复访和疑难访的发生,提高了信访办理的质效。

发放一张联系卡。制作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联系卡并发放到村(居)民手中,通过公布信访举报电话、网络举报邮箱、来信来访地址和“随手拍”微信举报平台二维码,方便群众随时举报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同时对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受理范围、注意事项等内容进行提示,引导群众合理合法表达诉求,少跑“冤枉路”。今年以来,该县已发放联系卡300余张,为群众提供各类政策信息咨询200多人次,帮助群众解决各类困难和问题30多件,受到群众广泛好评。

完善两项机制。建立信访件办理跟踪督查机制,限定期限办结,对信访件转送下级部门处理的,进行全过程跟踪督办,每月上报办理结果,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强化信访办理集中评查,围绕按期办结率、查实率、群众满意率等进行标准化绩效考评,定期评选优质信访举报件,强化结果运用,倒逼责任主体高效办结。建立办信初核责任倒查机制,对查办不及时、查处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通过严肃问责强化责任传导,进一步绷紧责任链条。

落实三个制度。建立委领导定期接访制度,规定每周二为领导接访日,由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亲自接待群众来访,进行政策解释和思想疏导,同时对分管范围内信访举报问题跟踪督办,全程负责。建立包案化解制度,将在手的历史遗留、涉法涉诉等疑难复杂信访问题包案分解到委领导,同时定期召开县纪委常委会监委会议,将疑难复杂信访问题纳入“大信访”统筹处置,明确包案领导,压实化解责任。建立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年初,与各镇(街道)、县直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把信访化解工作列入全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做到责任到人、考核到人,委领导班子实行挂钩联系,带头对联系单位疑难复杂信访件化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效避免责任虚化空转。(蒋宗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