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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访教育:杜绝千人一面、一访了之


  天津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因人施策、区别对待,进行有针对性的帮扶教育,确保回访工作做到点子上、做进心坎里。图为津南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在回访前针对回访对象个人情况,讨论回访提纲。(资料图片)

  天津市委、市纪委监委秉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不断加强对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进一步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将回访教育工作纳入主体责任检查考核和述责述廉,因人施策、用心用情,在做深做实做细上下功夫,推进回访教育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压实回访责任,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帮助“跌倒”干部再出发

  按照“谁查处、谁回访”原则,注重引导受处分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帮助“跌倒”的干部重新“站起来”。

  最近不管多忙,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街道党工委书记张世生都会定时到几个社区检查疫情防控情况。此前,因疫情防控不力,作为主要责任人的张世生和汉沽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赵恩民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处分。

  为帮助他们卸下思想包袱,轻装上阵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滨海新区纪委监委及时进行回访,鼓励他们“从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爬起来”。经过组织深入谈心谈话后,张世生第一时间组织问题整改,“本职工作必须深入再深入、细致再细致,不能再出一点纰漏了。”张世生说。

  开展回访教育,是做好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的重要内容。天津市坚持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开展回访教育,层层示范、层层压责,推动“有错干部”变 “有为干部”。天津市纪检监察机关按照“谁查处、谁回访”原则,注重引导受处分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对回访对象坚持讲清党组织的关怀、讲清政策要求、讲清当前形势任务,帮助“跌倒”的干部重新“站起来”。

  “刚受处分时真有‘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的感觉,由于害怕再次被问责,对有些工作畏首畏尾。通过这次回访,明白了政策,打消了顾虑,以后一定积极担当作为,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一名受到处分的同志说。

  “组织没有放弃我,我也一定不辜负组织的信任,请看我的实际行动吧!”这是天津市第五十一中学总务处原主任徐凯在一次回访时的口头表态。此后,徐凯言出行随,得到领导和同事们一致认可。影响期满后,经组织考察被提拔为天津市第五中学副校长。

  “提拔使用曾受过处分的干部,组织会更加慎重,但对于思想认识、工作业绩、群众评价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也敢于大胆使用,这就让受处分干部看到了希望、增强了信心。”红桥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于清表示。

  坚持一人一策,实施个性化施教,把问题谈透、把思想谈通

  盯住关键人、关键事、关键时,有的放矢开展回访教育,做好做通思想政治工作,既是对干部负责,也是对事业负责。

  “现在正是棚改清零的关键时期,对我来说也是人生转折的关键时期。组织专门抽时间开导我、帮助我,而且对我的情况这么了解,真是每句话都说到我的心坎上了。”天津市河北区城投公司原总经理章启祥说。

  章启祥曾因该单位违规用车问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此后尽管干起工作不落人后,但背负处分总感觉面子上不好看,思想压力很大,组织了解情况后,及时开展回访教育,帮助其放下思想包袱,解开思想疙瘩,激励干事创业的热情。

  “盯住关键人、关键事、关键时,有的放矢开展回访教育,做好做通思想政治工作,既是对干部负责,也是对事业负责。”河北区委书记刘志强说。

  天津市纪委监委对回访工作因人因事因时施策,坚持区分情况、分类处理,对存在错误认识的,耐心细致做好解释疏导;对压力大、情绪低的,帮助卸下包袱;对受处分后仍有不良表现的,及时敲响警钟。

  天津市纪委监委第一监督检查室副主任段赛颖对做好回访教育感触颇深,“情感上换位思考,思想上一通百通。要用好用足思想政治工作这一法宝,推动受处分人员思想转变、情绪转化、重心转移,既让他们从内心深处认错悔错,又不让他们永远背着思想包袱自暴自弃。”

  “做好回访教育,既要事先掌握受处分人员的思想动态、健康状况、家庭情况,精心制定回访教育方案,帮助消除思想上的顾虑,又要帮助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天津市纪委监委驻天津师范大学纪检监察组组长李炜说。

  天津市东丽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陈媛表示,教育干部心存敬畏戒惧、恪守纪律规矩、自觉担当尽责才是最终目的,要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优势,通过耐心细致深入的谈心谈话,帮到关键时,访到点子上,谈到心坎里,引导回访对象倾吐心声,把问题谈透、把思想谈通,切实把回访教育打造成“暖心工程”。

  注重成果运用,规范标准程序,解决不想访不会访不敢访问题

  及时把回访教育成果通过制度形式予以巩固,确保每一个工作环节都有明确规范,推进回访教育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你是否了解回访教育工作?党委(党组)研究过吗?是否参与过回访教育?对这项工作你是怎么看的,有哪些意见建议?”为把回访教育工作做深做实,天津市委成立40个检查考核组,深入全市16个区和64个市级部门,检查考核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暨推进政治生态建设情况。上述问题,是每个检查考核组对党委(党组)班子成员谈话提纲的必谈内容。

  天津市把党委(党组)对受处分党员干部是否及时开展回访教育工作,纳入了《天津市政治生态建设考核评价指标》,作为考核评价各级党组织净化政治生态态度决心、部署安排、工作举措的重要依据。

  “回访教育是管党治党应有之义,主体责任应尽之责,是一项硬任务,不是软指标,不是可访可不访,而是必须访、用心访、访到位、见效果。”西青区委书记李清表示。

  此前,天津市委制定了《受到处理或者处分党员帮扶回访工作办法(试行)》,明确了党委(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职责任务。天津市纪委监委着眼规范回访教育工作的标准尺度和程序方式,制定出台《受到处理或者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实施细则》,从回访对象确定到工作组构成,从方案制定到具体实施,从工作流程到结果运用,每一个工作环节都有明确规范,为开展回访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进一步提高回访教育工作规范化、精准化水平。

  “经过近两年探索实践,及时把回访教育的成功做法上升到制度层面予以规范,有效解决了不想访、不会访、不敢访、随意访等问题。”天津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顾冬梅说。

  “我们制定了2020年回访工作计划,对因违纪问题受到处分的市管干部,按照不低于50%的比例进行回访。”天津市纪委监委第六监督检查室主任何继飞表示,受到“第二、第三种形态”处理的、因工作失职失责被问责的,均作为重点回访教育对象。

  据了解,回访工作组通过走访回访对象所在单位负责同志、具体帮扶人员、党员群众代表以及与其本人谈话,全面了解回访对象思想状况、现实表现和工作实绩,对积极主动改正错误、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群众认可的,可向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或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提出推荐使用建议。

  “把回访教育作为强化日常监督、完善监督体系的重要一环,扎实做好纪法监督的‘后半篇文章’,既体现纪法监督的力度,又体现组织关爱的温度,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天津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说。 




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

  对受处分人员开展回访教育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发挥政治功能的必然要求,是强化日常监督、完善监督体系的重要一环,是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的重要抓手。天津市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坚持压实责任、形成合力,有的放矢、精准施治,用心用情、春风化雨,用好成果、激励担当,做深做细做实回访工作,让受处分人员在思想深处“祛风驱寒”,在自我革命“大熔炉”中经受锻造、接受淬炼,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

  抓实回访教育,关键在于落实落细责任。党组织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定期与受处分人员谈心谈话,体现组织关心关爱,推动帮扶教育高质量全覆盖。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做好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认真开展回访,帮助受处分人员认识错误、转化思想、树立信心,并监督检查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要强化监督检查,把回访工作纳入日常监督、巡视巡察和主体责任检查考核,监督推动各级党组织担当履责。要加强组织推动,把回访工作作为经常性工作安排部署,实现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

  回访教育工作不能“千人一面”,必须因人而异。要坚持“一把钥匙开一把锁”,根据受处分人员的错误性质和情节、处分类型、个人表现等,采取个别访谈与查阅资料结合,直接谈话与侧面了解结合等多种方式,全面掌握受处分人员思想状况。坚持因人施策、区别对待,进行有针对性的帮扶教育,确保回访工作做到点子上、做进心坎里。坚持严格程序、规范流程,不断提高回访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精准化水平。

  回访教育工作归根结底是做人的工作,关键是改造受处分人员主观世界。必须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回访工作全过程,通过政策宣讲、人文关怀,帮助受处分人员解开心结、放下包袱;以耐心细致的谈心谈话,帮助受处分人员重拾信心,激发干事创业热情。对受处分人员的工作安排、生活困难等实际问题予以关注,尽心尽力予以推动解决,切实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说服力和感染力。

  回访教育工作不能“一访了之”,必须加强对回访结果的综合运用。要将回访情况纳入干部廉政档案,实现对受处分人员的动态关注、跟踪帮扶。积极搭建干事创业平台,督促相关党组织给予受处分人员改过自新的机会,将其放在合适的工作岗位上历练,让“跌倒”的干部在实干中破茧成蝶、站稳行远。对真诚认错悔错、表现突出、影响期满的干部,向党委提出大胆提拔使用建议,树立“改了就是好同志”的鲜明导向,汇聚起干事创业的强大正能量。(天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 邓修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