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亭湖区:三责联动做好村(社区)巡察后半篇

亭湖区牢牢站稳推动问题解决落脚点,积极构建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牵头责任和监督责任协同联动、全面整改的工作机制,高质量做好对村(社区)巡察后半篇文章。

一是提级反馈,夯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区委第十二轮巡察,各巡察组先后向被巡察的62个村(社区)党组织、所在街道党工委和挂钩联系的区委常委(副区长)反馈巡察情况,要求被巡察党组织正视问题,扛牢整改主体责任;督促相关领导履行一岗双责,对巡察发现的问题亲自过问、定期督导,对账销号。 

二是分类移交,履行巡察整改牵头责任。按照“乡村吹哨、部门报到”的村(社区)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将区委第十二轮巡察中发现的基层党建、为民服务专项资金使用、村风民俗、老旧小区整治等方面存在的64条共性问题、重点事项,以函的形式分类移交给区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和区住建局等区级职能部门牵头整改,指导帮助相关村(社区)党组织做好具体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并在全区面上开展调查研究,强化专项治理,推动改革创新,增强基层治理实效。

三是“巡纪联动”,做实巡察整改日常监督。持续深化巡察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的深度融合,邀请监察员办公室相关负责同志出席巡察反馈会,同步抄送巡察反馈意见,协助加强对被巡察村(社区)党组织落实整改要求和工作履职的动态监督、长期监督,打造常驻不走的巡察组。(张杰  石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