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史海钩沉

中央苏区时期开展群众监督的探索


中央苏区的廉洁政治一直是人们津津乐道的话题。在战争环境下,受主客观条件的制约,中央苏区创造了值得书写的廉洁范本,被认为是“空前的真正的廉洁政府”。贪污腐败现象和官僚主义作风之所以能得到及时遏制,除了苏维埃政权内部的有效监督之外,群众监督也发挥了重要作用。尤其是开展群众监督的力度、广泛性和方式方法,至今仍具有很强的现实启发意义。

高度重视群众监督。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从诞生之日起,就面临着内忧外患。一方面,国民党政府和军队采取严厉“围剿”态势;另一方面,苏维埃政权内部出现了贪污腐化问题,只有提倡廉洁、清扫腐败,才会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执政认同。对此,苏维埃政府领导有着非常清醒的认识。毛泽东指出,“当国民党贪官污吏布满全国,人民敢怒而不敢言的时候,苏维埃制度之下,则绝对不允许此种现象,苏维埃工作人员如果发现了贪污腐化、消极怠工以及官僚主义的分子,民众可以立即揭发这些人员的错误,而苏维埃则立即惩办他们,绝不姑息。”在当时的形势下,除了依靠党和政府自己的力量来清除自身的毒瘤,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党和政府就成为必然选择。

广泛开展群众监督。苏维埃政权作为工农民主专政政权,创造各种条件,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各级工农检察部下设控告局,专门接受处理工农群众检举和控告贪污浪费、官僚主义、机会主义等问题。1932年9月中央苏区颁布的《工农检察部控告局的组织纲要》规定,“在工农集中的地方”,可设立控告箱,方便群众有效参与对干部的监督。当时,苏维埃政府查处的中央印刷厂、中央造币厂和军委印刷所的会计科科长等贪污案件,都是在吸收群众参加审查工作后才得以突破。党和政府内部监督与群众监督有效结合,在整个苏区构建起一个强大的监督网络。

有序规范群众监督。为更好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各级工农检察部还建立突击队、轻骑队、群众法庭等不同形式的群众监督机构,深入到基层群众中,调查、检举、揭发贪污腐败分子。突击队是在工农检察部指导下的监督苏维埃政权的组织,必须接受其指导,“未得到工农检察部许可和指示,不得自由突击”。轻骑队是以一切劳动者为成员的群众监督机构,职权范围只限于揭露、检举和控告,最后处理权还是属于检察机关和司法机关。而且,突击队“须有工农检察部证书,去突击的时候,须先把证书交给该机关的负责人,否则无权突击”。工农检察部还在各级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群众团体、街道、村落中设置了工农通讯员,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必须经所属机关领导审查后,才可以通讯的方式向工农检察部报告。这些规定使得群众监督工作开展更加规范有序。

建设群众性舆论监督阵地。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机关报《红色中华》一方面刊登对苏区工作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先进典型事迹和经验,另一方面开辟了“铁帚”“铁锤”“突击队”等专栏,刊登工农通讯员、突击队员和普通群众的来信来稿,毫不留情地揭露批判官僚主义、贪污浪费现象,“监督帮助苏维埃政权工作”。《斗争》《红星》《青年实话》等报刊也刊登了猛烈抨击官僚主义、贪污腐化现象的文章,将发现的贪污浪费等问题及时公布出来,这些都起到了警示教育的作用。

发挥群众监督作用,需要结合时代条件不懈探索。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党同志要跟上时代步伐,不能身子进了新时代,思想还停留在过去,看问题、做决策、推工作还是老观念、老套路、老办法。”在新时代,我们既要继承过去开展群众监督的优良传统和宝贵经验,又要转变理念、运用科技、创新机制,促进群众监督工作转型升级,让群众监督更加方便快捷,让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无处藏身,推动形成人人要监督、人人愿监督、人人敢监督的良好氛围。

(陈金亮 作者系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