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阜宁

阜宁:用好“第一种形态” 筑牢监督执纪第一道防线

今年以来,阜宁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职责,紧盯扶贫领域、学校复学复课、企业复工复产等重点工作开展精准监督,合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通过“红脸出汗”筑牢监督执纪“第一道防线”。

不断强化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坚持正面教育和反面教育相结合,通过组织党员干部到革命烈士陵园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开展“锤炼担当作为硬作风、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主题教育活动,评选出10名“担当作为好干部”,组织宣传和学习先进典型等方式,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宗旨意识。通过开展党纪法规教育、通报典型案列、召开全县警示教育大会、组织开展庭审警示教育、开展“廉政风险月月讲”等方式,把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抓在日常、严在经常,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和规矩意识。

从信访举报、监督检查、执纪审查、专项巡察等渠道排查出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抓早抓小,综合考虑时间节点、性质类型、情节轻重、工作情况和被反映人一贯表现、认错态度等,有针对性地采取批评教育、提醒谈话、诫勉谈话、谈话函询等方式开展进行教育监督,以关心、关爱、帮助同志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程度消除党员干部的抵触心理,通过组织学习党章、重温入党誓词和入党志愿书,使党员干部能真正敞开心扉、说明情况、改正错误,起到提醒、警示的效果。

认真做好“后半篇文章”,避免“一谈了之”“一函了之”。通过明察暗访、现场调查等方式,定期对党员干部接受“第一种形态”处理后的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定期开展监督“回诊”,对敷衍塞责、隐瞒事实、欺骗组织的当事人,以及落实“第一种形态”工作不重视、整改不到位的责任人,连同责任单位党委(党组)一并严肃追责问责,确保问题整改到位,真正做到组织处理有“下文”,落实整改有“回音”。对给予“第一种形态”处置的党员干部,采取不定期回访方式进行跟踪问效,重新激发党员干部工作热情。1-6月,全县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424人次,其中提醒谈话313人、诫勉谈话92 人、警示谈话9人、批评教育8人、通报批评1人、作出口头或书面检查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