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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阳县: “纪检+审计”双轮驱动合力整治校园“微腐败”

2018年以来,射阳县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收到案管室转来射阳县审计局移送的关于反映县有关教育单位“小金库”问题线索12件,截止目前,共有18名同志受到党纪和政务处分,6名同志受到谈话提醒处理,拟立案19人。下一步,第二纪检监察室将联合县审计局、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举一反三、追本溯源,坚决整治和查处校园“微腐败”。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构建线索移送通报机制。县审计局在审计过程中,发现公职人员涉嫌违纪以及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应及时将线索移送纪委监委进行调查处置,在调查处理过程中相互支持、配合,县纪委监委调查核实后并及时书面反馈处理结果。通过构建线索移送通报机制,加强日常信息沟通对接,不断巩固双方协作质效。今年以来,射阳县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又收到案管室转来审计局移送的教育领域问题线索2件,涉案6人。

二是有效衔接融合,强化监督力量的优化整合。县审计局在制定审计项目计划的时候,积极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将审计重点有效覆盖纪检监察监督重点,以常规审计的形式及时介入,为纪检监察部门后续调查提供全面的数据和资源,通过人员调配、优势互补、协作办案,实现纪检监督与审计监督目标、重点、步调的有机统一。如,今年以来,针对学校食堂问题的反映,县审计局及时把其作为审计重点关注的一个方面,以常规审计的形式及时介入,为纪检监督和调查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三是强化成果运用,切实把监督和纪律挺在前。要有效利用审计成果,加强约谈和问责,强化纪律约束,对涉及“踩红线”、“越底线”的问题,问责和处理要及时跟上。县纪委监委注重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分析原因、查找漏洞,提出健全制度、完善管理、强化监督等意见,推动源头整改和条线管理。探索将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履职审计和离任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计入干部廉政档案,为干部提任、转任,能够全面、客观地加以评价提供重要依据。(夏范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