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忧心切莫用错地

从乡亲公认的好后生,到放纵贪欲走上歧途,山东省临沭县民政局原局长张某利用权力为己“解忧”的案例,令人警醒。据悉,张某在调任县民政局局长后,“忧愁”就逐渐多了起来:购置房屋首付款不够、装修新房的钱不够、房子装修好了家用电器不齐全、看中了上好的金丝楠木写字台却舍不得自掏腰包,等等。为了化解这些“忧愁”,张某主动暴露自己的需求,坐等“围猎者”投其所好。于是,越来越多的人闻风而动,纷纷为张某“解忧”。

廉者常乐无求,贪者常忧不足。经查,张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先后索取、收受15人次给予的现金、液晶电视等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39万元;将下属单位的工程项目违规外包给某公司,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张某最终因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0万元。“围猎者”为张某奉上财物“解忧”,张某利用手中权力为“围猎者”谋利,就在互解所“忧”之间,权力成为了商品,党和人民利益蒙受了损失。

张某的“忧愁”,说到底是私心膨胀、欲壑难填,其“解忧”之举本质上就是索贿。张某自己也坦言,“我知道这是受贿行为,但总是觉得我帮了他们的忙,他们在我的帮助下赚了钱得了好处,送给我钱和东西也是理所当然,说白了还是自己有贪心。”古人讲,“论是非、不论利害,有时或是与利俱;论利害、不论是非,有时或是与害俱。”对党员干部而言,一事当前,若是只论利害不论是非、无惧纪法践踏底线,早晚是“与害俱”。

党员干部当常忧民生疾苦,莫忧个人私利,更不能为了解个人私欲、私利之“忧”而肆意妄为、违反纪法。要时刻牢记“贪如火,不遏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则滔天”的训诫,守得住清贫、挡得住诱惑、经得起考验,始终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李中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