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亭湖区纪委监委:“排兵布阵” 轮岗轮训砺炼新兵

为了规范新录用人员管理工作,促进新录用人员尽快适应工作环境、进入角色,近日亭湖区纪委监委对新选调的11名同志机进行“排兵布阵”,轮岗轮训砺炼新兵。

一是岗前谈话,明规矩强意识。由区纪委监委相关领导为新录用人员介绍科室设置情况、纪检监察部门的主要工作职责以及当前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变化,让他们对纪检监察工作有一个初步认识;由干部室提供《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学习内容,供新录用人员自学,轮岗结束后,组织相关考试。同时,就机关日常工作制度、保密规定等纪律规矩进行了强调,帮助新录用人员树立正确的纪律规矩意识。

二是岗位轮训,熟业务促成长。按照“多面培养、多岗锻炼”的原则,以12周为时间节点,安排新录用人员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管室、审理室、审查调查室、监督检查室进行轮岗实训,通过“一对一教”“手把手带”的形式,让新录用人员对党风政风监督、信访接待、案件监督管理、案件审理和案件查办等业务工作有一定的了解,同时也对纪检监察工作形成初步认识,使其在“临床诊断把脉”中学习熟悉掌握纪检监察执纪审查业务,提升工作水平和能力。

三是岗位匹配,找定位履好职。要求新录用人员在每个岗位实习结束后撰写心得体会。轮岗培训结束后,按照“人岗相适、人事相宜、人尽其才”的要求,由相关缺编缺额的室(办)、派驻纪检监察组、巡察办(组)负责人与新录用人员进行双向意向选择。最终,将综合分析和考虑新录用人员个人意愿、所在科室提出的现实表现鉴定、建议岗位等方面的情况,提出人员适岗综合鉴定意见,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批准后定岗,实现干部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全委整体工作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