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亭湖区:“三举措”着力提升基层办案质量

2020年以来,亭湖区纪委为确保准确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转变执纪审查传统模式,探索制定了基层案件案前会商机制,有效提升基层执纪审查案件质量,着力改变过去基层执纪审查力量不足、质量不高的局面。

一是监督审查室牵头整合办案力量。由于基层专职纪检干部调动快、人员少,亭湖区纪委出台《基层案件案前会商办法》,主要对基层疑难案件,由区纪委对接各大块的监督审查室牵头召集,联合大块纪(工)委审查组共同组建案前会商小组,每月定期进行案前会商,有效解决基层纪检审查队伍力量薄弱、业务水平不高的难题。

二是会商会办前置明确办案方向。针对基层长期信访、缠访、经济类等疑难案件实行案前会商,对是否可以立案查处、何时立案、立案范围等问题进行会商。对已核查的涉嫌违纪事实进行鉴别,并对存在问题及时纠正、指导和督促。做到有的放矢,目标明确,及时解决一些信访难题。

三是践行群策群力提升立案精度。针对基层纪委立案随意、办结率低等问题,区纪委严格执行案前乡案会商机制,由集体会商决定是否立案。经会商不能形成一致意见的,报请委相关分管领导商议决定;商议后仍有分歧的,提交区纪委常委会研究。避免随意立案,凑数目立案,模棱两可立案,有效提升立案精准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