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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水:建立多部门协调机制 放大巡察利剑效应

推动巡察工作与县委考核工作的有机融合。近日,响水县委、县政府2020年度全县综合考核意见出炉,首次将巡视巡察工作纳入党的建设考核体系,进一步促进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见效。考核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中,根据不同领域的考核对象从“自觉接受巡视巡察监督”“积极支持配合巡视巡察工作”“抓好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和“巡察组移交重点件办理情况”等多个方面分别制定计分细则,分值各有侧重,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的导向作用。

深化和审计、信访、公安、法院等部门的协调配合。主动借助已有监督成果深挖细查,有针对性地加以印证,进一步放大监督效应、提升监督效能。每轮巡察进驻前,巡察办函请相关部门提供本轮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党组织负责人在财务审计、来信来访、是否失信人员、是否有违法犯罪记录等相关情况,巡察组坚持问题导向,带着问题找线索,发现问题精准度大大提升。2017年2月“百村轮审”专项巡察期间,县委巡察机构协调审计部门派出十余名专业审计人员参与巡察,对5个镇(区)的45个村(居)党组织近几年账务进行全面审计监督,发现并推动解决一大批民生问题。县委第八轮巡察期间,巡察机构主动与审计工作结合起来,对县发改委同时开展了政治巡察和审计监督,收获双赢局面。

强化巡察与纪检、监察、派驻监督融合贯通 。主动借力派驻(出)纪检监察组“常驻不走的巡察组”的优势,积极选派人员直接参与巡察工作,做到巡中密切配合,巡后紧密协作。2018年上半年,县委“阳光扶贫”领域专项巡察结束后,巡察机构联合3个派出监察员办公室人员组建督查组,对“阳光扶贫”领域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共发现低收入户的认定标准不一、“拆户”现象等9个方面132个问题。

深化与组织、宣传部门的协调配合。强化与组织、宣传部门选人用人、意识形态方面专项巡察的有机结合。实现人员力量、线索处置、整改督促的协同联动,做到全视角审视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政治生态,全方位锁定重点人、重点事。2020年初,县委巡察机构主动协调县委组织部相关科室,提出人员专业、履职经历等要求抽调兼职巡察干部,县委组织部门高度配合巡察工作,发文至抽调人员所在单位,要求抽调人员与原单位脱钩1年,解除了兼职巡察干部的后顾之忧,很大程度上稳定了巡察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