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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通报5起私车公养问题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强化中秋、国庆节日期间作风建设,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落实,现将近期查处的5起私车公养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青岛市公路管理局中级工明立仕私车公养问题。2018年1月至2020年1月,明立仕任单位车管员期间,利用工作便利,多次违规使用单位公车加油卡为其子女私家车加油、购买物品,并违规报销个人燃油费用,共计4.7万余元。明立仕受到留党察看一年、降低岗位等级处分,违纪款项被收缴。

  2.青岛市地震监测中心综合办公室主任张国柱私车公养等问题。2018年6月至12月,张国柱利用职务便利,多次违规使用单位公车加油卡为私家车加油,费用共计3500余元。其还因履职不力,致使单位加油卡被盗刷。张国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项被收缴。

  3.青岛市纤维纺织品监督检验研究院工程师官江明私车公养问题。2019年5月至2020年3月,官江明利用负责管理单位车辆的工作便利,多次违规使用单位公车加油卡为其私家车加油,费用共计3700余元。官江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被收缴。

  4.青岛市城阳区委办公室一级调研员、区档案馆馆长朱崇伟私车公养问题。2016年5月至2018年1月,朱崇伟多次违规使用单位公车加油卡为其私家车加油,费用共计6600余元。朱崇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被收缴。

  5.青岛市蓝谷高新区柳沟社区办事员李海业私车公养问题。2018年4月至8月,李海业任蓝谷高新区党政办车管员期间,多次违规使用单位公车加油卡为其私家车加油,费用共计3900余元。李海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被收缴。

  (青岛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