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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纪委通报德清县6名干部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中秋、国庆期间,浙江省纪委省监委会同相关部门开展正风肃纪明察暗访,发现德清县6名干部存在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有偿陪侍的娱乐活动安排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经查,2020年9月29日,德清县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俞新明,德清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丁俊君,乾元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曹淼鑫,钟管镇干部黄伟强,湖州莫干山高新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副局长陈磊等5人,在杭州学习培训期间,接受德清县某公司法定代表人胡某某通过德清县新市镇党政综合办工作人员、加元村党总支书记朱伟明的邀请,参加胡某某在杭州安排的宴请。宴请结束后,俞新明等6人又接受胡某某安排的有偿陪侍的娱乐活动。宴请及娱乐活动共消费人民币8259元,由胡某某支付。2020年10月6日,俞新明、丁俊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朱伟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曹淼鑫、黄伟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陈磊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应由俞新明等6人承担的费用共计人民币6546元,予以收缴。(浙江省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