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盐城市审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4月13日至6月15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审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8月3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审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指出我局党组存在11项33个问题。接到反馈意见后,我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局党组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市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抬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主动认领问题,研究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全面扛起整改责任,统筹推进整改“后半篇文章”。成立了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明确工作专班。召开了局党组巡察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分别进行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入查摆问题,深刻反思、剖析思想根源,制定整改措施并明确努力方向。会后,紧扣巡察反馈意见和民主生活会排出问题,修订完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细化分解工作清单(含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分别明确牵头领导、牵头及参与处室并划定整改时限。局党组要求,全局上下坚持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努力与巩固和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相结合,与推进审计事业高质量发展相结合,与扎实开展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相结合,与标本兼治完善机制相结合,上下联动,压实责任,立行立改,深查实改,严格督查,举一反三,达成长效,确保整改任务按期、优质落实到位,尽快形成一批看得见、摸得着的整改成果,实现审计工作面貌和队伍形象双提升。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截至目前,共计29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关于“落实市委‘既关注财政资金用得对不对、又关注用得好不好’要求不迅速”问题的整改(问题序号3)。投资审计思路仍局限在传统的工程造价、建设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合理性、效益性审计不多,向项目管理的多环节、全过程、全方位监督转变不快,2017年以来投资审计项目91个,其中决算审计项目72个,占79.1%,在规范政府投资管理、推动提高投资效益上作用发挥不够明显。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转变投资审计思路。在继续关注工程造价、建设资金等审计重点内容的基础上,从2020年8月起,在审和即将实施的所有投资审计项目,加大对项目建设管理、中介服务单位履职中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的审计力度。同时,选择合适的项目,探索对项目投资绩效情况的审计。通过全方位的审计监督,规范政府投资管理,提高投资效益。二是科学制定投资审计项目计划。根据上级审计机关“按照审计全覆盖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量力而行,确保质量、防范风险的原则”,按照投资审计“三个转变”的要求,科学、统筹制定年度投资审计项目计划。三是杜绝“以审代结”,不做结算审计,跟踪审计项目实行跟踪、决算环节两分离。
2. 关于“重大债务风险预警不够及时”问题的整改(问题序号4)。在财政同级审及政府隐性债务风险防范专项审计中,对国有平台公司公益性债务风险剖析不够深入、揭示不够到位,督促整改不及时,警示作用不明显。
整改结果及成效: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开展持续的常态化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跟踪审计,深化审计内容,加大审计力度。一是根据省审计厅部署,每年至少开展两次政府隐性债务风险专项审计;二是在每年的财政同级审中将政府性债务风险防范作为必审内容;三是在有关部门、地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将政府债务和政府隐性债务情况作为重点审计内容。在财政同级审及政府隐性债务风险防范审计中,深化审计内容,重点剖析国有平台公司在债务规模、融资成本、对外担保等方面存在的风险隐患,提出合理的化解风险建议,将审计情况上报市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及国有平台公司,及时揭示风险,督促国有平台公司加强整改。通过审计,进一步规范了平台公司运行,有效防范了风险。2020年9月,市政府召开全市审计整改工作推进会,参会单位普遍表示要切实扛起政府性债务风险防范跟踪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责任,深入防范化解债务风险。
3. 关于“对扶贫政策执行、资金使用、项目绩效审计监督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问题序号5)。对扶贫政策落实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从体制机制层面分析原因、提出建议不多,审计成果服务于宏观决策还有许多课题需要突破。
整改结果及成效:创新方式,加强统筹,精心组织实施市县“一条鞭”项目——全市53个经济薄弱村脱贫情况专项审计调查。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局紧扣全市“正风肃纪镇村行”专项行动部署,编制全市统一工作方案,统一开展政策解读和业务培训,统一问题处理口径,统一报告格式,统一汇总审计结果。市局侧重宏观把控指导,县级审计机关侧重微观跟进实施。二是注重统筹融合。在审计力量上,本次调查由国家审计、内部审计、社会审计共同参与,共投入审计人员86人,其中审计机关50人,借用内部审计13人,聘用中介机构23人。在审计内容上,融合扶贫政策措施落实、村级集体财务收支、村集体“三资”管理和村干部履职。在组织方式上,与扶贫审计、乡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相结合。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在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前提下,严肃揭示村集体财务收支和“三资”管理中存在的骗取套取、侵占挪用、损失浪费等违法违规和群众身边的小微腐败问题。本次审计调查全市共发现5大类166个问题,向县、镇纪检监察部门移送案件线索6条,涉及13人,已有4人受到党政纪处理。四是深化审计成果。向同级党委、政府及被审计对象提出并被采纳审计建议87条;撰写审计宣传稿件被采用30篇次;向市政府报送的结果报告获曹市长批示2次。
4. 关于“有效履行国有企业监事职能的措施不多”问题的整改(问题序号6)。重大项目稽察、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等职能划入审计部门后,对相关职能思考不够深入,特别是有效履行国有企业监事职能的措施不多。对国企审计大多集中在年薪考核、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审计调查,对经营质效、融资债务、资金资产、项目投资等开展全方位审计监督少。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已完成现行审计体制下国有企业外部监事会履行职责实证研究的研究报告,提出了现行审计体制下国有企业外部监事会履责的方法论和路线图。二是已完成国有企业日常监管平台的开发工作,该平台已列入省工信厅“智慧江苏平台项目”。该平台在市公交公司经济责任审计中得到较好的运用,特别是对企业财务和业务数据预警方面有较好的效果。三是在提高审计整合度方面,我们正在实施国有企业与地方经济发展同频共振方面的审计项目。如地方政府债务与国有企业高息债务问题一并检查,研究在社保资金与社保政策审计中更多关注国有企业问题。
下一步,将持续坚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运用现行审计体制下国有企业外部监事会履行职责理论指导审计实践,并在实践中完善和深化理论成果。二是充分发挥提升国有企业日常监管平台功能,在防患未然上下功夫,防于未病,治于萌芽,减少损失,维护秩序。三是在2021年项目计划中更多契入国有企业审计元素,多视角、全方位、融合式做好国有企业监督工作。四是加强审计人员企业管理理论知识培训,进一步提升审计人员的复合型能力。
5. 关于“信息化技术与审计业务深度融合还不够” 问题的整改(问题序号7)。数字化审计分析平台使用率不高,审计信息化成果转化运用有待加强。
整改结果及成效: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根据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了整改。一是梳理了本级电子数据资源目录,包含电子数据的内容、数据量、数据格式和数据时限等关键信息,共计五大类360张数据表,发布在内网共享资源目录,方便业务部门了解和申请数据。二是狠抓重点大数据审计项目,在全市社会保障资金审计、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政策落实情况审计等12个大数据审计项目中,数据处统筹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推行大数据审计组织模式。三是针对企业审计信息化程度不高的现状,研发了企业审计平台,实现对企业的日常监督,该平台刚被评为2020年智慧江苏审计信息化应用示范工程。针对投资审计人少事多的实际情况,积极研发BIM云投资审计平台,已经完成了功能需求清单,加大创新力度推进审计业务中信息化技术的使用。四是制定2021年信息化考核细则,将平台的使用情况、大数据审计和信息化成果成效纳入年度考核。
6. 关于“县级审计机关班子配备不健全”问题的整改(问题序号8)。有的县局党组成员目前仅有2人,党组核心作用难以发挥。
整改结果及成效:认真落实苏组通〔2016〕133号、盐办发〔2017〕48号文件精神,积极提请市委组织部,主动协调省审计厅党组和响水、滨海、射阳、盐都、亭湖等县级党委及组织部门,配齐了当地审计机关领导班子,有效强化了党对审计工作的全面领导。
7. 关于“审计质量控制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问题序号10)。部分审计方案不够优化、操作性不强,有的审计报告提交滞后实施方案时间要求长达半年,且无调整方案及书面说明;有的审计取证不够规范,2017年市本级财政同级审中部分扶持经济薄弱村项目问题,审计取证材料不完整、支撑度不够;有的审计记录不够详细,2016年至2017年科技专项资金审计调查,未编制“审计组对被审计单位反馈意见的说明”,缺少部门复核意见书、审计组讨论记录、被审计单位承诺书;有的审计定性与事实关联性较弱,法规适用不准、处理不当,审计决定应下未下。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审计组进一步深入开展审前调查,充分讨论审计实施方案,明确审计重点和具体的方法步骤,确保审计实施方案中每一个审计事项具有操作性;同时,根据审计实施过程中情况的变化,及时调整审计实施方案,报局领导批准。二是2017年市本级财政同级审中部分扶持经济薄弱村项目问题的取证材料已完善。今后将进一步规范审计取证工作。三是2016年至2017年科技专项资金审计调查,审计组对被审计单位反馈意见的说明、部门复核意见书、审计组讨论记录、被审计单位承诺书等已完善。今后将进一步规范审计程序。四是审计组组长、各审计业务处室(中心)、法规处严格按《国家审计准则》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审计定性与事实关联性、法律法规的引用、审计发现问题的处理、审计决定的下达等方面的审核复核审理工作。五是为贯彻落实“质量强审”三年行动计划精神,切实提高审计质效,9月下旬,组织开展了“质量强审”行动计划和2020年度实施方案落实情况专项督查;11月上旬,组织对全市审计机关2019年度审计业务质量进行了检查,并对“质量强审”专项督查和审计业务质量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及时通报项目审理情况,指导督促业务处室严格执行《国家审计准则》。六是2020年8月19日,在审计署集中整训期间,安排了《国家审计准则解读—地方优秀审计项目审计质量评分标准》培训课程。
8. 关于“审计整改督查推进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问题序号11)。整改检查跟踪机制不够健全,调阅资料多,现场督查少,仅2019年开展了两次跟踪整改,未能建立审计整改结果公告机制。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整改检查跟踪机制,从2020年开始,逐年建立审计整改台账,对问题整改实行对账销号制度。截至11月末,2020年已出具报告的305个审计发现问题,各相关部门已完成整改286个,继续整改18个,暂时无法整改予以挂账处理1个。二是从今年开始,制定年度审计整改工作现场督查计划,强化对财政同级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财政重点专项资金等重要项目问题整改的现场督查。三是按照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实施意见》(盐办〔2019〕76号)文件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应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实行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制度”的要求,积极推动被审计单位主动向社会公告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结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不宜向社会公开的,推动被审计单位采用会议、文件等形式,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或公布审计整改情况。
今年9月30日,局主要领导在全市审计整改工作推进会上专项通报了近两年审计查出问题及整改情况。12月下旬,市审计局将代表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今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问题整改情况。
9. 关于“政府公共工程审计中心自审项目占比较少”问题的整改(问题序号12)。2014年至2019年共审计项目181个,报审金额205亿元,其中自审项目42个、24亿元,分别占23%、12%,2018年中心自审项目仅2个。
整改结果及成效:通过提升审计人员业务能力、不同专业人员合理调配、优化审计实施方案等措施,2020年共审计项目20个,其中自审项目13个,占65%。
10. 关于“统筹谋划审计工作有欠缺”问题的整改(问题序号13)。在系统谋划审计全覆盖方面差距较大,2015年就开始酝酿“十三五”审计工作总体规划,至今未能出台;对有些新情况新问题反应不快,2017年2月,全国人大法工委下发《对地方性法规中以审计结果作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结算依据有关规定的研究意见》,未及时提请修订相关规定。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积极规划和谋划审计全覆盖工作,制定出台《盐城市审计局2021年至2025年审计全覆盖实施方案》;省审计厅统一部署建设的全省审计全覆盖管理平台已进入验收阶段,建成后将供省市县三级审计机关联网使用。二是“十四五”审计工作规划已征求过局领导、市局各处室和县(市、区)审计局以及相关部门的意见,正在进一步修改完善。三是修订《盐城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办法》经市领导指示,已提交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尽快提请市政府印发实施。
11. 关于“‘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树立不够牢固”问题的整改(问题序号14)。听取群众意见相对较少,对人民群众关注的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新农合基金整合等热点问题,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未及时向社会公开。
整改结果及成效:根据《江苏省审计结果公告办法(试行)》(苏审发〔2016〕122号)规定,进一步加大对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主动公开力度。截至11月底,在市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主动公开审计结果20份,同比增长33.33%;在局门户网站和局微信公众号公开《市政府关于2018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在《盐阜大众报》和局微信公众号公开《关于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进一步加深了广大市民对审计服务民生的认知。同时,积极参加市政府在线访谈和政风热线节目,广泛解读审计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做法和成效。
12. 关于“执行党组工作条例不够严格” 问题的整改(问题序号15)。议事决策程序不够规范,党组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权责边界不清,存在以局务会、局长办公会代替党组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现象。2017年有4个月、2018年有6个月未见党组会议记录。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严格按照《党组议事规则》《“三重一大”议事规则》以及局务会、局长办公会议事要求,明确界定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的议事边界,进一步完善议事决策机制,确保会议召开规范有序。二是严格落实《党组工作条例》以及《党组议事规则》,每月召开1次党组会,并规范记录留痕。三是“三重一大”事项全部经党组会研究决定。
13. 关于“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问题序号16)。2017年至2019年多个党支部未按规定召开支委会,有的党支部长年不召开支委会。机关多个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存在抄袭现象。
整改结果及成效:进一步完善了“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况督查机制,建立月度巡听和季度检查制度。今年8月份以来,局机关党委组织人员对机关第一党支部、机关第三党支部、机关第十党支部党日活动进行巡听。在机关党委集中审阅的基础上,采用集中观摩、交叉检查的方式,对各机关党支部活动记录进行检查,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确保“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到位。建立了党日活动备案制度,驻外审计组或因特殊情况利用周末和节假日开展党日活动须提前报备。
14. 关于“专题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问题序号17)。谈工作多、谈思想少,讲成绩多、讲问题少,多以“建议”“加强”代替批评,缺乏应有的深度和辣味。
整改结果及成效:认真贯彻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等有关党内法规,以及省委办公厅《江苏省贯彻<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实施细则》和省委组织部《关于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十不准”规定》,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会前情况呈报制度和会议质量控制制度,确保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8月17日,召开的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度和辣度均有大幅提升,较好体现了红脸出汗、扯袖帮助的要求。
15. 关于“思想政治理论学习不够系统、扎实”问题的整改(问题序号18)。多数停留在学文件、读报纸简单层面,少数同志不知道“两个维护”“四个意识”内容,不清楚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工作提出的要求。理论学习与业务工作结合不够紧密,用新思想指导审计工作实践还需进一步加强。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借助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党员活动日、处室工作例会等载体,组织党员干部职工,进一步学习重温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工作提出的系列要求,努力使新思想、新部署、新要求入脑入心,落实到审计工作实践中。二是组织开展“学习强国”月度成绩竞赛、专题读书调研、审计理论研究、主题征文比赛等活动,推进理论灌输与审计实践思考同步,有效改善了学习与思考的方式方法,提高审计干部职工主动学习的内生动力。三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效果检测,将学习成效纳入审计干部职工考核内容。
16. 关于“对习近平总书记‘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这一重要论述认识不够全面深刻”问题的整改(问题序号19)。个别班子成员在年度个人总结中没有意识形态相关内容。意识形态工作制度线条粗,机关年度考核文件中,对意识形态考核点缺乏具体指标。
整改结果及成效:进一步完善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出台了《中共盐城市审计局党组关于印发〈盐城市审计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盐审组发〔2020〕31号),进一步明确各级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以及党组成员和领导班子把分管部门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和个人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和年终个人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同时调整了2020年度考核文件,将“文明创建”调整为“意识形态工作”,按《盐城市审计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所列内容严格考核。
17. 关于“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问题序号20)。职数预审存在缺失和变通,“凡提必听”有时执行不到位,有的干部任职前公示时间不足。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认真学习重温《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强化纪律规矩意识,确保思想、行动与中央要求保持高度一致。二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确保落实规定要求一丝不偏、执行规定程序一个不缺。三是积极与上级组织部门沟通,并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确保各项审核关口前置,较好保证了8月份提拔(进一步使用)、晋升职级共11名干部规范有序到位。
18. 关于“干部交流制度执行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问题序号21)。有的同志在同一处室任职15年以上。
整改结果及成效:今年10月,已有3名同志交流轮岗。今后,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干部培养需要,每年组织一次干部队伍机构状况分析研判,持续有序推进局机关轮岗交流工作,确保审计干部队伍生机和活力。
19. 关于“混编混岗现象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问题序号22)。下属单位政府公共工程审计中心1/3人员借用在局机关工作。
整改结果及成效:原借用人员回归政府公共工程审计中心上班。今后,严格控制局机关借用下属单位人员,科学统筹审计人力资源整合与上挂跟班培训,努力使下属单位新人培养与执行人事纪律协调推进。
20. 关于“干部队伍年龄梯次结构不够合理”问题的整改(问题序号23)。中层正职平均年龄51.2岁,80后正科职干部仅有1人。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加强年轻干部培养,有序推进多岗位锻炼,提高素质、提升能力,将1名年轻同志从办公室交流至绩效督查处。二是进一步用活职务职级并行制度,大力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充实中层领导岗位,今年9月,提拔2名审计骨干到正科职岗位、1名90后干部到副科职岗位。三是积极争取组织、编制、人社等相关部门支持,通过招录、选调等途径,引进6名年轻同志,有效改善了干部年龄梯次结构。
21. 关于“社会聘用人员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问题序号24)。长期聘用7名中介机构人员从事工程项目审计抽查复审、参与处室日常工作,其中2人连续聘用7年,干部职工议论较多。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出台《长期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制定考核奖罚措施,明确聘用期限。二是根据聘用合同约定,强化对长期聘用人员考核,如发现存有违反合同和管理办法约定的行为,坚决予以辞退。三是严格动态管理。对不能胜任工作或者存在党风廉政风险的人员,及时进行处理调整。
22. 关于“‘一岗双责’落实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问题序号25)。少数班子成员对分管处室党风廉政建设没有做到常抓常管,满足会议集体部署,谈心谈话不够,对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和实际困难了解不及时、关心不到位。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党风廉政建设暨作风建设责任书与2019年的几乎完全相同。
整改结果及成效:局党组于8月17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动员教育,并结合平时党组中心组学习、定期集中廉政提醒谈话等载体,不断强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提升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各分管领导坚持每季度同分管处室(中心)负责人谈心谈话1次;每半年开展1次同分管处室(中心)所有人员的廉政谈话,坚持常抓常管、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精准理解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求,深入结合审计业务工作特点,认真谋划2021年度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内容。
23. 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问题序号26)。部分公务接待“一票四单”不全,有的公务接待超次数,个别接待超标准。公务卡结算制度执行不严格,存在以个人信用卡或现金结算的现象。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严肃财经纪律,重申制度规定,严格按照公务接待适用范围、审批流程、报销标准列支接待费用。公务接待一次一结,结算期原则上不超过一个月,通过公务卡或财政授权支付方式结算,严禁现金结算。报销时接待公函、接待审批单、接待清单、餐费清单不齐全,出现超标准、超人数、超次数接待情况的一律不予支出,坚决杜绝违规现象的发生。二是以本次巡察为契机,增强干部职工用卡意识,对列入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事项,除通过财政直接支付或授权支付方式以外,一律使用公务卡结算,严禁以现金方式结算。及时为新入职或新转入人员办理公务卡,并督促已办理但尚未开通公务卡的老职工及时开卡,确保人人有卡、人人用卡,并做到规范用卡。三是局领导班子和各处室负责人以身作则,带头严格执行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和其他各项廉政规定,对自身和管辖范围内的廉政风险防控承担责任。四是审计组进驻被审计单位时,将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举报电话,张贴在被审计单位明显位置进行公示,接受监督。开展延伸审计时严格限制被审计单位人员陪同,确需陪同的,审计人员吃、住、行等相关费用应当及时单独结清,不得由陪同人员代垫代付。不能单独结清的,及时告知审计组兼职廉政监督员,由审计组记账并统一结算。五是局机关纪委现场廉政督查常态化,同时邀请市纪委派驻纪检组不定期对审计现场纪律进行巡查,及时发现违纪违规行为的苗头和倾向,综合运用风险提示、诫勉谈话、责令纠错等处置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有效防范和化解了廉政风险。
24. 关于“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制定不够科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问题序号27)。2017年审计计划项目71个,当年完成率仅为63.3%。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经市委审计委员会和省审计厅批准,2020年度审计项目计划55个,截至11月底,已完成23个,占项目计划的41.8%;除3个政府投资工程跟踪审计项目外,其余项目均已完成现场审计,将于12月25日前出具正式审计报告。二是对审计项目计划完成情况实行季度督查和通报制度,对擅自拖延进度、造成不良后果的,由责任处室(中心)作出书面说明,并在年度考核时相应扣减得分。
25. 关于“审计科研与审计实践未能同频共振”问题的整改(问题序号28)。审计科研多、成果转化少,推动审计工作质量提升不够。
整改结果及成效:2020年以来,进一步以服务审计实践为导向,强化审计科研成果转化,推动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截至11月底,已完成《以统筹整合深化审计全覆盖的实践与思考》《审计机关运行国有企业监事会职能实证研究》2个市政府社会奖励基金项目立项课题的结项工作,《新时代国家审计推动乡镇审计高质量发展》课题报告正在撰写。其中“两统筹”经验在全国、全省推广。
26. 关于“有些工作重形式重留痕”问题的整改(问题序号29)。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中,对“持续深化作风建设”任务分解内容,仅用“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概念性表述作为具体工作措施;机关考勤有的处室直接按照组织人事处下发的样表进行记录,未区分每月实际天数,有的记录不够真实。
整改结果及成效:针对“持续深化作风建设”任务分解存在问题,进一步细化分解,明确工作任务完成要求,明确责任部门和工作责任,目前整改任务已落实到位。对机关考勤存在的问题,各处室(中心)严格落实考勤纪律,规范记录出勤情况。组织人事处结合平时考核,严格督查,较好地保证了考勤纪律落实到位。
27. 关于“对县(市、区)审计局考核存在‘打和牌’现象”问题的整改(问题序号30)。近三年仅发出过一次专门通知,对各县(市、区)审计局开展审计质量专项检查;近三年年度考核中,对9个县(市、区)综合考核等次差距拉开不够明显,考核“指挥棒”作用发挥不明显。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按审计质量管理要求,从今年开始,每年组织一次全市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专项检查, 9月份组织了全市优秀项目评比,11月上旬组织全市各县(市、区)审计局法制科长对审计质量进行了集中检查。二是健全完善对县(市、区)的综合考核办法,从今年开始,只对考核获评优秀的单位进行表彰,向地方党委、政府通报考核结果,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三是进一步细化对县(市、区)的考核实施方案,严格考核纪律,在考核中增加交叉复核环节,加强对考核质量的督查,确保考核结果公正公平公开。
28. 关于“购买审计服务不规范”问题的整改(问题序号31)。聘用外部专业人员发布通告周期过短,大多不足三个工作日,个别只有半个工作日,违反《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要求。对协审机构管理不够严格,对长期聘用的外部协审人员监管不够,无考核办法和退出机制。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市财政局审批意见,严格执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招标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的规定,进一步规范聘用外部专业人员参与审计工作行为。二是制定出台《盐城市审计局聘请外部人员参与审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进一步加强对协审单位和人员工作的动态监管,规范协审单位和人员审计行为。三是制定长期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对长期聘用人员考核管理工作,实行退出机制。
29. 关于“审计发现的廉政风险问题移送不及时”问题的整改(问题序号33)。十八大以来,对因建设、施工单位资料不报送或报送不全,导致审计终止的投资审计项目,未能依规商请有关部门追究责任。2014年至2019年,政府公共工程审计中心审计投资项目中,核减率超过20%的有14个,有的项目决算审计报审价为10亿元,核减额就达3.2亿元,对项目建设及施工单位存在的高估冒算等问题,未能采取移送处理等有效监督措施。
整改结果及成效:与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会签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机关和审计机关协作配合机制的暂行办法》,截至11月底,向市纪委监委移送案件线索15条,其中,对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存在重大偏差,建设单位未对招标控制价的合理性进行审核把关,存在管理履职不到位的问题进行了移送;根据银宝集团审计移送的案件线索,盐城生物工程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党委书记校长张国山、新光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冯建东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共计4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含基本完成的问题),仍需深化整改。
1. 关于“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拓展审计监督广度和深度,消除监督盲区要求不到位”问题的整改(问题序号1)。党委部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临时成立的各类项目建设指挥部、办公室、领导小组等未能实现审计全覆盖。
整改结果及成效:局党组高度重视,明确要求现在和今后所有实施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全部把领导干部在各类项目建设指挥部、办公室、领导小组等机构中的兼职情况和经济责任履行情况作为重点审计内容,力求审深审透、以加强对临时机构的审计监督,不留监督盲区和真空地带。研究提出了加强党委部门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三条具体措施。一是从项目计划安排入手,制定出台《盐城市审计局2021年至2025年审计全覆盖实施方案》,按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相关要求,摸清审计对象底数,应纳入经济责任审计对象范围的全部纳入;根据领导干部的岗位性质、履行经济责任的重要程度、管理资金资产资源规模等因素,对审计对象进行分类管理,科学制定经济责任审计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对重点地区、部门、单位,以及掌握重要资金决策权、分配权、管理权、执行权和监督权等关键岗位的主要领导干部加大审计力度,任期内至少审计1次;五年内未接受审计的领导干部优先安排。我局积极与市委组织部协调,从2021年起,每年安排1-2个党委部门市管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目前我局初步研究计划安排2021年市委党校常务副校长叶茂楼同志和盐城广播电视总台台长戴为洋同志两个任中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二是健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发挥各成员单位的职能优势,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平台作用,增强与组织、纪检监察等成员单位沟通协调的主动性、自主性,形成审前共商、审中协作、审后运用的整体合力,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确定和调整经济责任审计计划,督促审计结果的运用落实。三是推动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通报、责任追究等制度,探索将相关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纳入综合考核和政治生态监测评估指标体系。进一步推进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推动审计监督与其他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形成监督合力,确保党委部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取得实际效果。同时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已多次积极主动向省审计厅领导和相关职能处室负责人沟通汇报,争取近年内实现对本市党委部门省管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全覆盖”。
2. 关于“落实省委聚焦保障改善民生担当作为,关注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资金和项目要求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问题序号2)。社会公共资金专项审计投入较少,2015年至2019年,未单独对社会救助、住宅专项维修等重要民生项目资金实施专项审计。
整改结果及成效:我局拟自2021年起逐年采取单独立项或者融合审计方式,按“三年轮审一遍”原则组织实施。目前,已将全市医疗保险基金、市区养老保险基金列入2021年度项目计划草案,待市委审计委员会、省审计厅批准实施。前期有关数据采集转换已完成,目前正在进行数据筛选分析,12月起实施现场审计。
3. 关于“落实《盐城市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动作缓慢,监督指导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问题序号9)。目前全市未设置和明确内审职能的单位占44.5%,全市面上各单位内审兼职人员占65.2%,内审机构缺乏专业储备。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针对内审机构人员建设短板,我局会同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共同研究制定了《盐城市内部审计工作推进方案》(征求意见稿),并已分别征求了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和市人社、财政、国资等有关部门的意见,在进一步修改完善基础上,已经形成了较为成熟的《盐城市内部审计工作推进方案》(草案),待市委审计委员会批准后组织实施。二是加大内审工作指导监督力度,我局已对9个县(市、区)和市开发区、盐南高新区内审工作组织开展了专项调研督查,推动各地建立健全内审制度,配齐配强内审队伍;我局指导、督促市住建局、国资委、教育局等部门、单位制定出台了内审工作制度和意见。三是加大内审工作考核力度,今年对县(市、区)年度综合考核增加了内审工作分值,突出内审机构人员建设重点,硬化、细化考核指标和内容,充分运用考核指挥棒推动内审工作。
通过以上三项整改措施的落实到位,目前此问题的整改已经取得初步成效。下一步,我局将按原定的明年6月份取得明显成效、8月份全面整改落实到位的时间表,按照既定的整改路线图,突出《盐城市内部审计工作推进方案》实施到位这一重点任务,持续加大整改工作力度,如期全面完成整改工作任务。
4. 关于“监管措施和手段缺乏力度和针对性”问题的整改(问题序号32)。对重大政策贯彻落实、民生事业、公共资金等重点领域;廉政风险相对较高的投资审计领域未形成系统性管理规范。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在年度项目计划上,统筹安排重点领域审计项目;在具体项目实施上,融合重点领域审计内容;在审计成果方面,充分挖掘与分析重点领域普遍性、苗头性问题,提出针对性建议,进一步发挥审计监督的建设性作用。二是投资审计外聘人员方面,从资格条件、聘用程序、费用结算、作业时限、责任追究等方面,制定了与政府采购相适应的《外聘人员参与投资审计工作管理办法》。三是规范投资审计自由裁量方面,修订完善了审计常见问题处理原则,对同一审计事项,统一处理原则,规范审计人员自由裁量权。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增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整改融入日常工作长抓不懈,立足长远巩固整改成效,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进全局各项工作。
(一)充分调动政治理论学习热情,进一步提高审计干部政治素养。把做好巡察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审计工作的重要契机,持续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完善集体组织学习、个人业余自学、干部培训班培训、专题研讨交流等制度,激发全体审计干部学习热情,真正做到融入日常、学深悟透、以知促行、以行促改,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不断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严格落实党组书记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坚持把党建工作与审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旗帜鲜明讲政治抓政治,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让巡察的作用和效果充分显现,为盐城审计事业发展提供更加坚强的政治保证。
(三)坚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锻造一支遵纪守法的审计干部队伍。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审计干部职工廉政建设,规范权力运行,有效规避各类履职风险,以钉钉子精神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盐城审计系统成风化俗。定期召开专项工作会议,组织纪律作风巡查活动,到审计一线和项目现场,开展经常性明察暗访,对审计干部执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和“四严禁”工作要求进行监督检查,有针对性地跟踪问效。
(四)切实抓好后续整改,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拓展巡察整改的工作成效。严格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按照市委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巡察整改的组织领导、统筹谋划和督促指导,坚持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做到整改不到位不罢手、整改不彻底不收兵。坚持分类施策,对已完成整改和已取得阶段性进展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再督查,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对长期推进的整改任务,加强跟踪督办,确保时间进度、整改质量、工作力度始终如一。在深入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进一步完善激励广大审计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办法等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有效制度,构建解决问题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15-88396708;邮政信箱:盐城市府西路1号(国投商务楼)市审计局1045室;电子邮箱26557415@qq.com。
中共盐城市审计局党组
2020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