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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索研判动真格 确保巡察见实效

“这个问题要分清是单位集体决定还是个人行为,建议请审计机关协助将账厘清……”“这个问题情节轻微,当事人已及时纠正,建议用第一种形态处理,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当事人提醒谈话,不作为线索移交……”近日,为切实擦亮巡察“利剑”,市委巡察机构会同纪检监察机关,召开问题线索研判会,组织对第十一轮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逐一过堂,集中“把脉会诊、对症下药”。

本轮研判会上,经多方会商后共核减问题线索6条,改为突出问题纳入巡察报告督促整改,进一步提高了巡察质量。市委巡察机构从第十轮巡察开始探索建立巡察问题线索会商研判机制,在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召开前,巡察办邀请市纪委监委案管室、审理室、各监督检查室和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按照立案标准对拟移交的线索提前介入、集体研究、逐一“过堂”。巡察组根据会商意见进一步完善线索报告。

“对巡察问题线索进行集中研判,既有效防止了线索移送中的小题大做,又有效杜绝了问题线索流失,提高了巡察移送线索含金量。”巡察办负责人表示。会上要求,待问题线索经市委书记专题会审定后,及时进行后续处置,对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要坚持优先办理,确保巡察整改工作稳步推进,使“巡”与“改”良性互动。

此外,巡察机构还注重加强巡中问题研判,建立请示报告制度,市委巡察组对巡察期间发现的问题重大,且情况紧急、确有必要及时办理的,经巡察办向领导小组相关领导汇报,就是否向前多探一步、深查一层,立查立处等提请进行把关定向。第十一轮巡察共有立查立处问题线索1条,目前已经立案处理。

据悉,本轮巡察共对13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对6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延伸巡察,对9个县直单位、3个乡镇及所辖12个村(社区)党组织开展提级巡察或“回头看”,并组织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虽然时间紧、任务重,但在发现问题线索方面坚持精准高效,综合运用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查阅材料和实地查看等多种方式,直指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全面畅通信访渠道,提高群众参与积极性,确保了巡察质效。(刘春  戴兴财)